北京畫院
歷史
北京畫院原名北京中國畫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間最早、規模最大的專業畫院。1956年,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二屆全國委員會上,畫家葉恭綽、陳半丁提出「繼承傳統,大膽創新,成立中國畫院」提案,受到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視。1956年6月1日,國務院總理周恩來主持國務院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北京與上海各成立一所中國畫院」的報告以及實施方案。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中國畫院籌備委員會經過一年籌備,在1957年5月14日成立北京中國畫院。周恩來與郭沫若、陸定一、沈雁冰等300多位文化界、美術界人士出席了當天在文化部禮堂舉行的成立大會,周恩來發表長篇講話。北京中國畫院起初直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領導,從1958年第三季度起,文化部將其下放到北京市,由北京市人民委員會文化局領導。1965年,該畫院增設油畫、版畫、雕塑等專業,更名為北京畫院。[1][2]1960年另一家上海中國畫院也正式成立。
2005年9月23日,北京畫院美術館、齊白石紀念館(均位於北京畫院內)舉行掛牌儀式。北京畫院美術館建築面積達到4600平方米,設有四個展廳,五至六層是學術交流中心。[3]
下屬機構
參考文獻
- ^ 北京画院美术馆,中国艺术网,于2014-12-13查阅. [2014-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27).
- ^ 1956到1966大事件,北京画院,2013-09-19. [2014-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3).
- ^ 2001到2006大事件,北京画院,2013-11-01. [2014-12-1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