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腓特烈 (巴登)
卡爾·腓特烈(德語:Karl Friedrich,1728年11月22日—1811年6月10日)是巴登統治者。1738年繼位巴登-杜爾拉赫藩侯,1771年繼承絕嗣的巴登-巴登藩侯國成為統一的巴登藩侯。1803年晉升選帝侯,1806年成為第一任巴登大公。
卡爾·腓特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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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登-杜爾拉赫藩侯 | |
統治 | 1738年5月12日 — 1771年10月21日 |
前任 | 卡爾三世·威廉 |
巴登藩侯 | |
統治 | 1771年10月21日 — 1803年4月27日 |
前任 | 奧古斯特·格奧爾格 |
巴登選侯 | |
統治 | 1803年4月27日 — 1806年7月25日 |
巴登大公 | |
統治 | 1806年7月25日 — 1811年6月10日 |
繼任 | 卡爾 |
出生 | 1728年11月22日 巴登-杜爾拉赫藩侯國卡斯魯厄 |
逝世 | 1811年6月10日 巴登大公國卡斯魯厄 | (82歲)
配偶 | 黑森-達姆施塔特的卡洛琳·路易絲 (1751年結婚—1783年結束) 路易絲·卡洛琳·格耶爾·馮·格耶爾斯貝格 (1787年結婚—1811年結束) |
子嗣 | 巴登藩侯世子卡爾·路德維希 腓特烈 路德維希一世 路易絲 利奧波德 威廉 腓特烈·亞歷山大 阿瑪麗埃 馬克西米利安 |
王朝 | 巴登家族 |
父親 | 巴登-杜爾拉赫的腓特烈 |
母親 | 蘭秀-迪茨的阿瑪莉埃 |
家庭與早年生活
卡爾·腓特烈是巴登-杜爾拉赫藩侯世子腓特烈與蘭秀-迪茨的安娜·夏洛特·阿瑪莉埃的長子,1728年11月22日生於巴登-杜爾拉赫藩侯領地的首府卡斯魯厄。卡爾·腓特烈不到四歲的時候(1732年),他的父親就去世了。他於是成為了祖父巴登-杜爾拉赫藩侯卡爾三世·威廉的繼承人。關於卡爾·腓特烈祖輩的明細請參見下表:
巴登大公卡爾·腓特烈 | 父親: 巴登-杜爾拉赫藩侯世子腓特烈 |
祖父: 巴登-杜爾拉赫藩侯卡爾三世·威廉 |
祖父之父: 巴登-杜爾拉赫藩侯腓特烈七世·馬格努斯 |
祖父之母: 荷爾斯泰因-戈托普的奧古斯塔·瑪麗亞 | |||
祖母: 符騰堡-史特加的瑪格達列娜·威廉明妮 |
祖母之父: 符騰堡-史特加公爵威廉·路德維希 | ||
祖母之母: 黑森-達姆施塔特的瑪格達萊娜·西比拉 | |||
母親: 蘭秀-迪茨的安娜·夏洛特·阿瑪莉埃 |
外祖父: 奧蘭治親王、蘭秀-迪茨侯爵約翰·威廉·弗里索 |
外祖父之父: 蘭秀-迪茨侯爵亨德里克·卡西米爾二世 | |
外祖父之母: 安哈爾特-德紹的亨麗埃特·阿瑪莉埃 | |||
外祖母: 黑森-卡瑟爾的瑪麗·路易絲 |
外祖母之父: 黑森-卡瑟爾伯爵卡爾 | ||
外祖母之母: 庫爾蘭的瑪麗亞·阿馬利婭 |
1738年5月12日,祖父卡爾三世·威廉去世,年僅九歲的卡爾·腓特烈成為巴登-杜爾拉赫藩侯。他的堂叔(卡爾三世·威廉的弟弟克里斯托夫的兒子)卡爾·奧古斯特任攝政。1746年,卡爾·腓特烈年滿十八歲,攝政期結束,開始親政。
1771年,巴登-巴登藩侯奧古斯特·格奧爾格去世,巴登-巴登的策林格家族博恩哈德系(天主教系)絕嗣。卡爾·腓特烈繼承了巴登-巴登,將自1515年分裂的巴登重新合併。
卡爾·腓特烈可以說是專制君主的榜樣。他在國內發展教育、興辦大學、規範司法;發展經濟、文化;促進城市化。卡爾·腓特烈於1767年規定刑訊逼供為非法;1783年廢除農奴制。
巴登選侯和大公
1803年的《帝國代表重要決議》(Reichsdeputationshauptschluss)使巴登成為選侯國;1806年神聖羅馬帝國解體,巴登加入新成立的萊茵聯邦,並於同年7月25日成為巴登第一任大公。新建立的巴登大公國領土大幅增加,康士坦茲、巴塞爾、史特拉斯堡、詩貝亞等主教領地,布賴斯高和奧特瑙都併入巴登大公國。1809年巴登成立內閣制,擴大領土的功臣西吉斯蒙德·卡爾,馮·萊岑施泰因男爵(Sigismund Karl Freiherr von Reitzenstein)成為巴登大公國第一任首相。
- 卡爾·腓特烈時代歷任巴登首相
- 西吉斯蒙德·卡爾,馮·萊岑施泰因男爵(Sigismund Karl Freiherr von Reitzenstein),任期:1809年—1810年3月
- 康拉德·卡爾·腓特烈,安德勞-比爾塞克男爵(Conrad Karl Friedrich Freiherr von Andlau-Birseck),臨時政府(1810年)
- 克里斯蒂安·海因里希,蓋林·馮·阿爾特海姆男爵(Christian Heinrich Freiherr Gayling von Altheim),任期:1810年—1812年
卡爾·腓特烈於1811年去世,終年82歲。自1738年成為巴登-杜爾拉赫藩侯,到1811年以巴登大公的身份去世,歷73年,是德國乃至全歐洲在位時間最長的國君,在位時間甚至超過了法國的路易十四、英國的伊利沙伯二世、泰國的拉瑪九世、古埃及的拉美西斯二世、奧匈帝國的弗朗茨·約瑟夫一世、英國的維多利亞女王、中國的乾隆帝、日本的昭和天皇等世界著名君主。
婚姻與子女
卡爾·腓特烈1751年1月28日在達姆施塔特與黑森-達姆施塔特領地伯爵路德維希八世的女兒卡洛琳·路易絲結婚,婚後有三子一女:
- 長子卡爾·路德維希(Karl Ludwig,1755年2月14日—1801年12月16日),巴登藩侯世子,巴登第二任大公卡爾之父。
- 次子腓特烈(Friedrich,1756年8月29日—1817年5月28日),1791年與蘭秀-烏辛根親王腓特烈·奧古斯特的女兒路易絲結婚,無嗣。
- 三子路德維希·威廉·奧古斯特(Ludwig Wilhelm August,1763年2月9日—1830年3月30日),1818年繼承侄子卡爾成為巴登第三任大公路德維希一世。
- 長女路易絲·卡洛琳(Luise Karoline),早夭。
卡爾·腓特烈在1787年與平民路易絲·卡羅琳·格耶爾·馮·格耶爾斯貝格(Luise Karoline Geyer von Geyersberg,1768年—1820年)結婚,路易絲·卡洛琳婚後被封為霍赫貝格女伯爵,由於屬貴賤婚姻,他們的四子一女無權繼承王位。但隨着策林格家族後繼無人,這次婚姻的後代於1817年被卡爾大公給予了與策林格家族嫡系成員完全相同的繼承權,以繼承即將絕嗣的大公之位。
- 四子卡爾·利奧波德·腓特烈(Karl Leopold Friedrich,1790年8月29日—1852年4月24日),霍赫貝格伯爵,1819年與瑞典的索菲亞·威廉明娜(異母長兄卡爾·路德維希的外孫女)結婚,1830年成為巴登第四任大公。
- 五子威廉·路德維希·奧古斯特(Wilhelm Ludwig August,1792年—1859年),1830年與符騰堡的伊利沙伯結婚,有四女。
- 六子腓特烈·亞歷山大(Friedrich Alexander),早夭。
- 次女阿瑪麗埃·克里斯汀·卡洛琳(Amalie Christine Karoline,1795年—1869年),1818年嫁給菲斯滕貝格親王卡爾·埃貢二世。
- 七子馬克西米利安·腓特烈·約翰·恩斯特(Maximilian Friedrich Johann Ernst,1796年—1882年)
參考文獻
- 《德意志史·第二卷》 ISBN 7100021006
卡爾·腓特烈 (巴登) 出生於:1728年11月22日逝世於:18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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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治者頭銜 | ||
前任: 卡爾三世·威廉 |
巴登-杜爾拉赫藩侯 1738年—1803年 |
繼任: 升為巴登選侯 |
首任 | 巴登選侯 1803年—1806年 |
繼任: 升為巴登大公 |
巴登大公 1806年—1811年 |
繼任: 卡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