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中的一個概念,是指市轄區和不設區的,區、市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所轄區域和其他區域[1][2]。城區是城市實際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功能覆蓋的空間地域範圍,是觀察城市化發展演化趨勢、研究城市化的基本空間單元[3]。城區和鎮區共同組成了城鎮,後者是指「在城區以外的人民政府駐地和其他,政府駐地的實際建設連接到的居民委員會和其他區域」[1];城鎮以外的地域即為鄉村。2024年4月,中華人民共和國首次完成了683個城市城區範圍確定。全國城市城區範圍總面積為11.02萬平方千米,城區實體地域範圍(實際建設區域)總面積為7.80萬平方千米[註 1][3]

城市城區人口是劃分城市規模的唯一依據: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規模從大到小分別為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4]

參見

註釋

  1. ^ 「城區實體地域範圍」(實際建設區域)的定義與「建成區」相近,但數值上並不等同於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統計得到的建成區面積。

參考文獻

  1. ^ 1.0 1.1 國務院. 統計上劃分城鄉的規定:國函[2008]60號[EB/OL]. 2008-07-12.
  2. ^ 城區[M/OL]//陳至立. 辭海. 7版.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20[2024].
  3. ^ 3.0 3.1 常欽. 近日,我國首次完成六百八十三個城市城區範圍確定——城區測定有標尺 數據統計更科學[N/OL]. 人民日報,2024-04-08(4). http://paper.people.com.cn/rmrb/html/2024-04/08/nw.D110000renmrb_20240408_1-04.htm.
  4. ^ 國務院. 國務院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國發〔2014〕51號[EB/OL]. 2014-10-29(2014-11-20).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11/20/content_922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