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富場
官富場是北宋政府在現今九龍東部一帶所設的官方鹽場,至清朝廢置,也是觀塘名稱之起源。
北宋初年,當時政府在現時的九龍灣東南、西北及西南沿岸,即尖沙咀與茶果嶺之間一帶,設立了一個名為「官富場」的官方鹽場,範圍覆蓋今日的觀塘區、九龍城區及油尖旺區,並派造鹽官並駐兵,當時該處屬於廣州府東莞縣。
歷史
香港位處嶺南南部沿海地區,擁有極長的海岸線,許多地方能夠建造產鹽的潮墩(靠近海岸的高地)和草蕩(靠近海岸的低地)[1],十分適合經營鹽田。鹽田必須臨海建設,而且當為「沙坦背風之港」(《廣東新語》),意思是該處必須是沙土土質,並且有海風從港口吹進內陸。而這些條件也正正是香港所具備的。故此,在現今的香港境內昔日曾有着多個大大小小的鹽場。
北宋,朝廷在廣南東路設置十四個官辦鹽場,在東莞縣境內就有「靜康、大寧、東莞三鹽場,海南、黃田、歸德三鹽柵」(《元豐九域志》)。「海南」在今日香港境內;「黃田」則部分在今日的屯門一帶。這些鹽場在宋代已十分具有規模,產出遠銷不同地方:「廣州東莞、靖康等十三場,歲鬻二萬四千餘石,以給本路及西路之昭桂州,江南之安南軍」(《宋史·食貨志》)。
南宋官富鹽場古碑
然而到了南宋隆興元年 (1163年),由於「官富場」的產鹽量未如理想,曾一度廢置並併入另一個官方鹽場「疊福場」(位於今沙頭角東北、大鵬灣西南)。後來因「官富場」產鹽量回升,於是再度恢復設置。朝廷更在現今香港地界內專設屯門、官富鹽場;其中,以官富鹽場產量最豐。官富鹽場位於今日的香港維多利亞港東部,即觀塘、九龍城、油尖旺一帶。今日維港東面入口——佛堂門天后古廟旁,仍然豎立着一塊石碑。石碑是由南宋官富鹽場鹽官嚴益彰豎立,見證了鹽場昔日的繁榮。南宋即將覆滅之際,宋端宗趙昰和宋帝趙昺被元朝軍隊逼迫逃到九龍,據說曾在「官富場」內的馬頭涌一塊大石頭上休息,後人稱該處為宋王臺。
元朝「官富場」被改為「官富巡司」,明朝則被改為「官富巡檢司」,設有巡檢及司吏各一,並駐弓兵50名,以打擊販賣私鹽。
明朝官富鹽場更躍升為新安縣(舊寶安縣)境內的四大鹽場之一。當時新安縣轄下有四大鹽場,分別是東莞、歸德、黃田和官富,而官富鹽場的出產除本地自用外,更遠銷至廣西一帶。
廢置
然而隨着清朝康熙帝發佈遷界令,強行遷移沿海居民至內陸,鹽場也由盛轉衰[2]。清朝康熙元年(1662年),清朝政府為了防止沿海居民接濟位於台灣的鄭成功軍隊,因此實行遷界令,逼使沿海居民向內地遷界50里,鹽場亦因而被廢置。雖然遷界令於康熙八年 (1669年)取消,但由於新遷來的居民不諳曬鹽,鹽場無法恢復昔日的規模,其後最終也被廢置。
參考資料
參考文獻
- 《觀塘風物志》,香港觀塘區議會
- 《宋會要》
- 《「民系『故』中尋」系列 - 鯉魚門三家村·茶果嶺 時、地、人的探討》,第11-12頁,救世軍耆才拓展計劃觀塘中心,2005年9月,ISBN 988-97846-4-5
- 香港法定古蹟:西貢大廟灣刻石(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