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格
受格(拉丁語:casus accusativus;英語:accusative case,縮寫: ACC),又稱對格,德語和俄語文法稱之為第四格,表示一個動詞直接受詞的名詞或一個前置詞的受詞。
在各個語言
主受格語言有受格,其中包括拉丁語、希臘語、德語、俄語、芬蘭語、維吾爾語、蒙古語、滿語、土耳其語、冰島語、古典阿拉伯語、波蘭語、匈牙利語、捷克語、斯洛伐克語、克羅地亞語、塞爾維亞語、阿爾巴尼亞語、羌語、錫伯語、鄂倫春語、赫哲語、韓語和藏語(通過變化施動者為具格而間接體現受格)等等。世界語也用名詞變格表達受格。
不通過變格體現受格的語言,則會使用虛詞和語序來表達這個意義。例如:漢語、英語、荷蘭語、法語、意大利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泰語、越南語等等。
英語
文法變化較少的英語,在少數一些代詞中存在受格(例如whom是who的受格形式;him是he的受格形式);但是在英文的名詞中,主格和受格形式完全一致,沒有任何變化,因此必須通過「SVO」的結構,區分主語和受詞。
在英語裏,who / whom和he / him在不僅僅是主格和受格的關係,也是主格和與格的關係(例如:「I gave him the present.」);在古英語中有很明顯的區分,him是與格,hine是受格,這個雙重性使得很多學習英語的學生沒有意識到英語中受格和與格的不同。
德語
主格 | 受格 |
---|---|
ich | mich |
du | dich |
er | ihn |
wir | uns |
上面的表格體現了部分德語人稱代詞的格變化。
與英語不同,德語是一種高度屈折的屈折語。
的主格和受格的順序自由度較高。
Die Sprache ist das bildende Organ des Gedanken. - Wilhelm von Humboldt
The language (主)is the formative organ (賓)of the thought.
「語言是思想之形成器官。」
紅色:主語
藍色:受詞
同樣的,以下句子是正確的:
Das bildende Organ des Gedanken ist die Sprache.
由於有些冠詞在主格和受格的形式上是相同的,故可能需要語境。
日語
日語的名詞不會有屈折變化,所以日語使用片假名「を」來表示受格。
裁判所は被告に1年の懲役を言い渡しました。
其中,「懲役」是句子的受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