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河市人民政府
莊河市人民政府,簡稱莊河市政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遼寧省大連市莊河市的最高行政機關。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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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大連市人民政府 |
組織上級機構 | 莊河市人民代表大會 莊河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行政級別 | 正縣處級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莊河市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莊河市人民政府黨組 |
聯絡方式 | |
總部 | |
實際地址 | 世紀廣場1號 |
對外官網 | www |
影像資料 | |
莊河市政府辦公大樓 |
沿革
1945年9月9日,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山東八路軍進入莊河縣城,繳獲日軍武裝。並在9月12日宣佈成立莊河縣民主政府,設置6個科室和公安局。1947年6月20日,改稱莊河縣人民民主政府,最初設置5個科室和公安局、稅務局。1949年5月,改稱莊河縣人民政府。1955年4月,改稱莊河縣人民委員會。1958年12月,莊河縣人民公社化高潮時,改稱莊河縣人民公社聯合社,將原有科、室、局、委、檢察院、法院、供銷社、手工業生產聯社改組為8部、3委員會,但在1959年3月至7月間全部撤銷。1967年文化大革命期間,縣人民委員會「造反派」奪取各自單位領導權,中國人民解放軍「三支」(支左、支工、支農)代行各機構職能。1968年3月,成立莊河縣革命委員會。1981年4月,縣革命委員會重組為莊河縣人民政府[1]。1992年9月21日,經民政部批准,撤銷莊河縣,設立莊河市[2][3]。10月28日,莊河市舉行撤縣設市慶祝活動,莊河市人民政府正式揭牌[3]。
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五十九條,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職權:
- 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以及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規定行政措施,發佈決定和命令;
- 領導所屬各工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工作;
- 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各工作部門的不適當的命令、指示和下級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命令;
- 依照法律的規定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 執行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事業、環境和資源保護、城鄉建設事業和財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務、司法行政、監察、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 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 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 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和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幫助本行政區域內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憲法和法律實行區域自治,幫助各少數民族發展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建設事業;
- 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 辦理上級國家行政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參考
- ^ 《莊河縣誌》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編). 庄河县志. 北京: 新華出版社. 1996-08: 757–758. ISBN 7-5011-3090-6.
- ^ 民政部关于辽宁省撤销庄河县设立庄河市的批复. 維基文庫. 北京. 1997-03 (簡體中文).
- ^ 3.0 3.1 莊河市史志辦公室 (編). 庄河百年大事记 1900-2000. : 28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