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論巴利文梵語papañca),佛教術語,意指無法使人趨向解脫世間言論或學問。通常可以分成渴愛、及邪見三種,又稱執取法

概論

在巴利文與梵文中,戲論(papañca)的字面意思,有延長、增長或多樣化的涵義。

依大日經疏:「戲論者,如世戲人以散亂心動作種種身口,但悅前人而無實義。今妄見者所作者亦同於此,故名戲論也。」,因此戲論被用來指那些言詞像耍戲般炫人而不堪推敲義涵的言論。

分類

二種戲論

愛戲論與見戲論。

六種戲論

顛倒戲論,唐捐戲論,諍競戲論,於他分別勝劣戲論,分別工巧養命戲論,耽染世間財食戲論。[1]

註釋

  1. ^ 玄奘譯《瑜伽師地論》卷95:「邪戲論者,復有六種。謂顛倒戲論,唐捐戲論,諍競戲論,於他分別勝劣戲論,分別工巧養命戲論,耽染世間財食戲論。如是一切,總名放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