搏克蒙古語ᠪᠥᠬᠡ中蒙通用轉寫böxe西里爾字母бөх),意指「攻不破、摔不爛、持久永恆」[1],即蒙古式摔跤,是蒙古族和其他一些草原民族的傳統競技,與射箭賽馬並稱為「男兒三藝」之一。大規模的搏克比賽常常在那達慕大會上舉行,選手不分級別進行單敗淘汰賽,直到決出冠軍。

蒙古國那達慕大賽上的搏克比賽

早期的搏克規則類似於自由式摔跤,即便是一方倒地仍可繼續進行,對於選手的動作也沒有太多限制,導致比賽中經常出現傷亡,在蒙古史書和傳說中,也可以看到統治者通過預先安排好的搏克比賽陰謀殺死政治對手的記載。

經過多年的演變,不同地區的搏克發展出了不同的規則。中國新疆地區的瓦剌搏克規則規定一方雙同時着地為輸;蒙古國的規則規定一方肩、或者的任何部分觸地為輸;中國內蒙古則規定腳踝或者膝蓋以上的任何身體部位觸及地面即算輸(喀爾喀規則允許一隻手觸地)。在動作方面,內蒙古的烏珠穆沁呼倫貝爾規則規定一方的手不得觸及對方的腿,但喀爾喀規則卻正相反,規定一方必須通過抱腿摔倒對方才有效,蒙古國的規則允許抱腿摔。呼倫貝爾規則允許踢對手的腿,但是所有其他規則均禁止這種行為。鄂爾多斯阿拉善和瓦剌規則規定比賽開始時雙方必須抱在一起,而烏珠穆沁、喀爾喀和呼倫貝爾規則則無此規定。

搏克手必須遵守一定的禮節,在比賽前後必須向對手和觀眾致意,對手衣服松亂時必須停止進攻,摔倒對手後必須幫助對手站起。

搏克手上身穿用皮革製成的紅色或藍色短袖無領緊身夾克,前襟敞開露出胸部,稱作「昭達格」,蒙古國跤手下身穿緊身紅色或者藍色短褲,內蒙古跤手則穿寬鬆短褲,腰系短裙,稱「希力布格」,腳蹬皮製長靴。

相關條目

參考

  1. ^ 英雄原是官二代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蘋果日報》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