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 (消歧義)
新疆(拼音:xīnjiāng,維吾爾語:شىنجاڭ / Shinjang,哈薩克語:شىنجاڭ / S'ynjan')指位於中亞、在近代以前的中國史書中被稱為西域、被當地文獻和史書稱為突厥斯坦[1]、近代被歐洲人稱為中國突厥斯坦、近代以來被當地突厥語系原住民族稱為東突厥斯坦、現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地區。新疆可以指:
地理概念
- 西域,即狹義的西域。是中國歷史上對甘肅以西的廣大中亞地區範圍模糊的稱謂,狹義的西域指天山南北的區域,自19世紀末開始被作為行政區劃名稱的「新疆」這一稱謂所替代。
- 中國突厥斯坦(英語:Chinese Turkestan或Chinese Turkistan),指中國統治下的突厥斯坦地區,是歐洲人近代以來對新疆的稱謂。其範圍大致與狹義的西域相重合。
- 東突厥斯坦(維吾爾語:شەرقىي تۈركىستان / Sherqiy Türkistan;哈薩克語:شىعىستىق تۇركىستان / S'yg'ystyq Turkystan),即突厥斯坦的東部地區。是該地區突厥語系原住民族(以維吾爾族和哈薩克族為主)在近代對該地區的稱謂[2]。其範圍大致與狹義的西域相重合。
行政區劃
- 新疆(雲南),雲南的烏蒙在清雍正時期的改土歸流後的初期被稱為新疆,後改名昭通[3][4]。
- 新疆(貴州上游),貴州西部的安順、鎮寧地區在清雍正時期的改土歸流後被稱為新疆。與貴州黔東南地區並稱為「兩游新疆」[5]。
- 新疆(貴州下游),貴州黔東南地區在清雍正時期的改土歸流後被稱為新疆[6][7],至光緒時期設立新疆省為止[8](1728 - 1884)。此新疆與貴州西部的安順、鎮寧地區並稱為「兩游新疆」[5]。
- 新疆(西域),清乾隆時期在新征服的準噶爾汗國故地和賽義德汗國故地上設立的由伊犁將軍管轄的藩屬地區,又被稱為西域新疆(1759年-1864年)。
- 甘肅新疆省(1884年-1912年),清晚期在原伊犁將軍所轄的西域新疆基礎上設立的一個省。
- 新疆省 (中華民國)(1912年-1992年),中華民國對這一地區的實際控制曾於1933年至1946年中斷並完全終結於1949年,但隨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遷至台灣的新疆省 (中華民國)政府及辦事處於1992年方被裁撤。
- 新疆省 (盛世才)(1933年-1944年),盛世才在新疆省 (中華民國)建立的半獨立地方政權。
- 新疆省 (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1955年),於1955年被新成立的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所取代。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設置的一個省級行政區,同時是東突厥斯坦獨立運動中所稱的東突厥斯坦。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55年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內設置的一個機構。獨立於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運轉,是一個軍事、行政和企業合而為一的特殊組織。
街道
其他
參考文獻
- ^ Y. yoshida; T.moriyasu. A Soghdian sale contract of a female slave. SIAL 4. 1989: pp. 1-50.
- ^ 余杰:東突厥斯坦不是中國的「新疆」. [2021-12-2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6-09).
- ^ 《清世宗實錄》, 雍正八年七月 乙酉。
- ^ 《清史稿 · 地理志》
- ^ 5.0 5.1 《貴州通志 · 前事志》
- ^ 《清世宗實錄》,雍正十年四月辛卯。「新疆遼闊, 直通楚、粵, 兼有內地舊沉⋯將新疆之丹江營、台拱營與內地之銅仁⋯等協俱歸擬設之清江鎮管轄。」
- ^ 《清高宗實錄》,乾隆元年七月辛丑。「永除新疆苗賦」。
- ^ 《貴州通志· 前事志》卷三十七。《黎文肅公遺書·奏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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