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嶺張氏祠
普嶺張氏祠位於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清。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1]。
普嶺張氏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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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 |
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 |
時代 | 清代 |
編號 | 228 |
認定時間 | 2012年7月16日 |
普嶺張氏祠位於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普嶺鄉花橋村二社蜂桶岩壩下,建於清康熙六年(1667)坐東北朝西南,由山門、戲樓、正房和左右廂房組成的木結構四合院建築,建築面積522.25平方公尺。山門七間,通寬26.9公尺,進深4公尺,通高7.6公尺。正房4間,通寬24公尺,進深9.85公尺,通高8公尺,簷高4.4公尺。右廂房為一樓一底建築,每層通寬14.95公尺,進深4公尺。右廂房5間,通寬25.75公尺,進深4.6公尺。青石板院壩,素面台基,穿斗式梁架,懸山式屋頂,小青瓦屋面。建築下為板牆,上為篾編牆。2010年,普嶺張氏祠被營山縣人民政府公佈為縣級文物保護單位;2010年,普嶺張氏祠被南充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
註釋
-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