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康懿王朱表相(1518年—1587年)[1]明朝第四代西河王,西河恭定王朱奇溯嫡長子。母繼王妃楊氏[2]

生平

朱表相與其父朱奇溯一樣,以孝行著名。父母生病,朱表相衣不解帶侍奉雙親一個月。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晉簡王朱新㙉為此向朝廷上奏,明世宗得知此事後,對朱表相大加褒獎[3]

嘉靖三十八年(1559年),世宗派遣武安伯鄭崑等為正使持節,翰林院修撰唐汝楫等為副使捧冊,封朱表相為西河王[4]

隆慶五年(1571年),明穆宗賜朱表相書樓名為「崇訓」[5]

萬曆四年(1576年),明神宗追贈其先配夫人王氏為西河王妃,進封繼夫人王氏為繼妃[6]

萬曆五年(1577年),神宗賜朱表相四書五經集註[7]

萬曆八年(1580年),朱表相上疏稱自己年老體弱,請神宗允許庶長子朱知燧代其管理府事。內閣幕僚認為朱表相才六十三歲,不算遲暮之年,只允許朱知燧代父掌行禮儀事務。神宗應允[1]

萬曆十五年(1587年)去世[8]

家庭

  • 王妃王氏[9]
  • 繼妃王氏[9]

子孫

  • 庶長子:鎮國將軍→西河長子→西河王朱知燧
  • 第二子:鎮國將軍朱知餻,妻劉氏[9]
    • 第一子:輔國將軍→庶人朱新墵[9],萬曆十一年(1583年)廢為庶人[10]
    • 第二子:輔國將軍朱新䤰[9],萬曆十一年(1583年)革祿米三分之一[10]
    • 第三子:輔國將軍→庶人朱新坯[9],萬曆十一年(1583年)廢為庶人[10]
    • 第四子:輔國將軍朱新塳[9],萬曆十一年(1583年)革祿米三分之一[10]
  • 第三子:鎮國將軍朱知𤍨,妻周氏[9]
    • 第一子:朱某[9]
    • 第二子:朱某[9]
  • 第四子:鎮國將軍朱知烰,妻高氏[9]
  • 第五子:鎮國將軍朱知杰[9]
  • 第一女:隆化縣主,儀賓侯炳[9]
  • 第二女:渠江縣主,儀賓李薰[9]
  • 第三女:武陵縣主,儀賓師鯉[9]
  • 孫女:亮寨縣君,儀賓張邦治[9]
  • 孫女:碭山縣君[9]
  • 孫女[9]

評價

溫良好樂(康),柔克有光(懿)。

參考文獻

  1. ^ 1.0 1.1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九十九》:「乙卯西河王表相疏稱日暮窮年諸宗欺玩請賜敕與長子知燧代為管理部議表相年方六十有三尚非哀暮之景止宜許長子代行禮儀賜敕並與鈐束各宗一應府事父在子攝恐致起釁不容輕議上從之」
  2. ^ 張四維. 《西河恭定王妃墓誌銘》. 《條麓堂集》. 上海古籍出版社. 2002年. OCLC 48447946. 妃生於弘治丙辰正月十九日,薨於隆慶壬申十二月九日,享年七十有七。生子男一人,表相,即今王。 
  3.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一》:「癸卯晉王新㙉奏西河王長子表相有孝行父母有疾彌月不解帶感雙鶴之祥詔賜敕獎諭」
  4. ^ 《大明世宗肅皇帝實錄卷四百七十七》
  5. ^ 《大明穆宗莊皇帝實錄卷六十四》:「賜西河王表相樓額曰崇訓從其請也」
  6.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四十七》:「追贈西河王表相先配夫人王氏為西河王妃進封繼夫人王氏為繼妃故事郡王不准封繼但有先以長子夫人蚤世者本宗雖襲王封未偕妃耦典制似未盡善於是禮部議引瀋世子近例並准奏請選繼襲封之日進為繼妃其有原係內助者即封次妃不淂更請選繼若本以郡王妃故不得復稱內助溷封次妃詔著為令鎮國將軍有改封長子者亦如之」
  7.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六十一》:「賜西河王四書五經集註從王請也」
  8. ^   卷100.   明史. 維基文庫. 
  9. ^ 9.00 9.01 9.02 9.03 9.04 9.05 9.06 9.07 9.08 9.09 9.10 9.11 9.12 9.13 9.14 9.15 9.16 9.17 張四維. 卷二十九·西河恭定王妃墓誌銘. 條麓堂集 (PDF). [2023-07-17].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3-07-18). 
  10. ^ 10.0 10.1 10.2 10.3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五》:「廢西河王府輔國將軍新墵新坯為庶人閒宅禁住新䤰新塳革祿米三分之一以謀奪嫡叔觝詈其祖王為撫按所劾也」
前任:
父恭定王朱奇溯
明西河國國王
1560年-1587年
繼任:
朱知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