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上金
李上金(645年—690年),唐高宗第三子,母親是宮人楊氏。
李上金 | |||||||
---|---|---|---|---|---|---|---|
前任: 繼任:嗣澤王李義珣 | |||||||
澤王 | |||||||
封號 | 杞王→畢王→澤王 | ||||||
出生 | 645年 唐太宗貞觀十九年 | ||||||
逝世 | 690年(44—45歲) 唐睿宗載初二年 | ||||||
| |||||||
生平
生年不詳,從其異母兄弟李忠和李素節的生年推測,當在643年至648年間。永徽元年(650年),高宗剛即位時,封上金為杞王;永徽三年(652年),讓他遙領益州都督;乾封元年(666年),封為壽州刺史,又歷任過漉州刺史。因為武后厭惡他的母親,連帶討厭他,而相關人士知道這件事,為迎合武后心意而找了一個罪名削去上金的官位與封邑,將他安置在澧州。
過了很久,於永隆二年(682年),武后佯裝心情愉快,上表讓上金與鄱陽王李素節都能上朝聽政,同時加授當年曾得罪她的蕭淑妃之女義陽公主、宣城公主夫婿官職。後來封上金為沔州刺史、素節為岳州刺史,不准他們再干預朝政。嗣聖元年(684年),上金、素節、義陽公主與宣城公主奔高宗之喪,同年封上金為畢王,又改封為澤王、蘇州刺史;垂拱元年(685年),改封為陳州刺史;永昌元年(689年),授太子左衛率,改封為隨州刺史。
載初元年(690年),武承嗣要求周興誣告上金與素節謀反,於是將他們兩人召回洛陽後交付御史台處理。後來素節在南龍門驛被殺害,上金得知後相當恐懼,遂上吊自殺。
死後,在《舊唐書》中,他的七個兒子流放顯州,其中六子都死在當地,僅剩義珣存活。唐中宗復位後,恢復上金的官爵,並以義珣為嗣澤王。而在《新唐書》中,上金有九個兒子。後人有五世孫嗣澤王李彥回。
子孫
延伸閱讀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