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俊成
李俊成(1914年—1960年9月),曾用名萬戈、李凌、魯克,廣東省大埔縣高陂鎮陶溪村龍山人。中國共產黨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官員[1]。
生平
民國10年(1921年)起,李俊成先後在家鄉的育才學校、高陂小學等校學習。民國22年(1933年)7月,在高陂公立學校任教。當時,教育家陶行知在百侯中學開展生活教育,設藝友師範班,李俊成棄教報考藝友師範班獲得錄取,學習1年。民國23年(1934年)11月去廣西南寧,在國民基礎教育研究院研究班學習。民國24年(193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負責中國共產主義共青團南寧市委員會的工作。民國25年(1936年)春,轉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在廣西,李俊成組織學生救國會從事抗日救亡活動,後來去綏遠,在八路軍辦事處從事宣傳工作,不久調到八路軍120師教導團任政治教員。民國27年(1938年)8月,來到延安進入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第四期一大隊學習。畢業之後,奉命到延安中國人民抗日軍政大學總政治部,在敵後工作訓練班學習,後來被派到總政治部華北考察團敵軍工作組任職。皖南事變後,李俊成在八路軍軍政學院學習。中央軍委設立中央軍委辦公廳時,李俊成任辦公廳幹部處幹事、機要秘書兼管人事工作。抗日戰爭勝利後,李俊成調到晉冀魯豫軍區情報處任副科長[1]。
民國36年(1947年)11月24日,李俊成奉命到大別山,受到劉伯承、鄧小平、陳毅等人接見,並且參與策動黃維兵團起義。民國38年(1949年)4月,奉命率接管軍政幹部400多人到南京投入接管工作,後來被安排擔任南京市公安局辦公室副主任。同年8月,調任重慶市公安局五處經濟保衛處處長。同年10月,調任西南公安部第二處處長[1]。1953年8月,調任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西南分院副院長[1][2]。1955年7月,調任四川省人民委員會政治辦公室副主任、四川省政法黨組副書記。1956年,當選四川省政協委員。1958年3月,被劃為右派分子,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撤銷職務,下放西昌大營農場勞動改造[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