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華(1954年7月),女,漢族,江蘇邳州人,山東省司法官員,中國共產黨黨員,本科學歷,曾任山東省檢察院刑事檢察處副處長、反貪污賄賂局副局長等職[1],山東省人大原常委、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山東省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1]

生平

1970年12月,李少華參加工作。1975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

1997年始,李少華先後任山東省檢察院黨組成員、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2002年4月卸任反貪局局長職務。2006年同時擔任正廳級檢察員。2009年,李少華升任山東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2013年,李少華調任山東省人大常委會工作、任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2017年升任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2018年2月退休。2021年6月9日,接受山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1]

2022年7月,李少華被山東省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九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予以追繳;不足部分及孳息繼續追繳,上繳國庫[2]

註釋

  1. ^ 1.0 1.1 1.2 1.3 李京統.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少华被查. 新京報 (新京報). 2021-06-09 [2022-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03). 
  2. ^ 陳琰. 山东省人大法制委原主任委员李少华获刑9年. 新浪網 (新浪網). 202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