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孔(1583年—1620年代),字子鑄,號尋仲廣東廣州府三水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庚戌進士,累官南京御史。直言敢諫。

李希孔
大明南京江西道監察御史
籍貫廣東廣州府三水縣
字號字子鑄,號尋仲
出生萬曆十一年(1583年)四月二十四日
逝世天啟年間
配偶娶明氏,贈孺人;繼娶董氏,封孺人
親屬(子)去非(庠生)、去奇
出身
  • 萬曆三十七年己酉科舉人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同進士出身

生平

己酉廣東鄉試第十三名舉人,萬曆三十八年(1610年)庚戌科會試八十名,廷試三甲一百二十名進士。吏部觀政,四十三年授中書舍人,擢南京江西道御史,以遼東經略熊廷弼被排擠一事,連疏彈劾給事中姚宗文。泰昌元年冬,陳時政七事。天啟改元,與南京御史王允成一起彈劾邵輔忠,請宥倪思輝朱欽相王心一。天啟三年(1623年),上《折邪議》,以定兩朝實錄。不久,又請驅逐客氏,誅殺崔文升,被指為東林黨。不久,被降職派去外地辦理聚集馬匹差事,途中病死旅舍,故不與璫禍。《明史》有傳[1]

家族

曾祖李如衡,祖李從禮,壽官;父李大遇,衛經歷,贈徵仕郎中書舍人;母陸氏(封太孺人)。慈侍下。兄希尹,弟希孟(廩生);希皐(庠生)[2]

參考資料

  1. ^ 《明史·卷246》:李希孔,字子鑄,三水人。萬歷三十八年進士。授中書舍人,擢南京御史。給事中姚宗文閱遼東軍,排經略熊廷弼,希孔連疏劾之。已,又糾宗文阻抑考選,以「令旨」二字抗言繳還,遏先帝非常之德。泰昌元年冬,陳時政七事。天啟改元,與允成劾邵輔忠。已,請宥言官倪思輝、朱欽相、王心一。三年,上《折邪議》,以定兩朝實錄,疏言:「昔鄭氏謀危國本……」詔付史館參酌,然其後卒不能改也。已,又請出客氏於外,請誅崔文升。忌者甚眾,指為東林黨。未幾,卒官,故不與璫禍。
  2. ^ 《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序齒錄》:民籍,治《易經》,年二十七歲中式萬曆三十八年庚戌科第三甲第一百二十名進士。癸未四月二十四日生,行二,曾祖李如衡;祖李從禮,壽官;父李大遇;母陸氏(封太孺人)。慈侍下,妻明氏(贈孺人)繼妻董氏(封孺人);兄希尹,弟希孟(廩生);希皐(庠生),子去非(庠生);去奇。由廩生中式己酉鄉試十三名舉人會試中式八十名。吏部觀政,乙卯授中書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