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 (1913年)
生平
李毅是河北棗強縣廟前李家莊人。未出生時喪父。1928年以第二名考入河北省立第六師範學校。早在1926年秋,中共北方區委在冀縣六師組建了黨支部,先後組織了五次反帝反封建的學潮。李國耀深感學校昏庸黑暗、誤人子弟,作為「學生自治會」骨幹積極參加了反對學校黑暗、拒絕才識淺薄庸俗無能的範金蘭出任校長的學潮,1930年12月與王國廼、鄧鳳河、張永在、王慕恆、劉孟明、貝仲選、焦仲祐、徐峻岭、閆文軒等10名同學一道被開除學籍。1931年考入北平師範大學地理系,入學後就發生九一八事變,積極參加宣傳抵制日貨、募捐援助東北抗日義軍等活動。1932年冬,身為北師大學生自治會委員的李國耀被開除並通緝。躲到同學家中避難。1934年重回北師大繼續學業。1935年底積極參加一二九運動,任中華民族解放先鋒隊北師大副隊長、隊長。1936年入黨。
抗戰爆發後,響應「脫下長衫,到農村去,到敵後去」的號召從天津衛來到魯西南,改名李毅,發動群眾,組織農民武裝。1937年10月,山東省委派白子明、江明、孫衷文成立魯西南工委。1937年12月魯西南工委派李毅到張寨與張子敬等接上組織關係,以當地和一部分京津流亡學生中的黨員為基礎,在張寨村成立單縣縣委,李毅任縣委書記,張子敬任組織委員,發動群眾,組建抗日自衛團,開展抗日游擊戰爭,轄張寨支部、琴山區支部、單縣特支等,共有黨員100餘人。1937年底魯西南工委從金鄉縣耿樓村移駐單縣張寨。1938年5月初改為魯西南特委。1938年7月與徐州西北工委合併為蘇魯豫邊區特委。1938年10月李毅調任中共蘇魯豫皖特委青年部長兼金單曹中心縣委書記,單縣縣委書記由張子敬接任。1939年1月7日蘇魯豫邊區青年抗敵救亡協會成立,李毅任主任。中共湖邊地委書記,轄魚臺、鄒西、滕西三縣。1939年8月至11月的「湖西肅託事件」首先從湖邊地委開始,1939年8月當時地委書記李毅患惡性瘧疾,肺病正在發作,不能主持地委的日常工作,地委組織部長王須仁負責調查處理湖邊地委幹部學校(青年干訓班)畢業學員不服從分配事件。肅托發展到區委只剩下書記白子明,湖邊地委只剩下王須仁,蘇魯豫支隊四大隊只剩下政委王鳳鳴3個領導沒問題。1939年12月初,115師政委羅榮桓、山東分局書記郭洪濤、山東縱隊指揮長張經武一起趕到湖西處理此事。羅榮桓找在押的李毅談話了解此事經過。李毅等區委、地委幹部跟羅榮桓去了魯南的115師師部接收審查,李毅被永遠開除黨籍處分,分到師部《戰士報》社工作,在宣傳部長賴可可領導之下。[1]一九四一年二月中共中央作出《關於湖西邊區鋤奸錯誤的決定》,指出湖西肅托因嚴刑拷打而自首者,不能當成黨內叛徒看待,不能一律開除黨籍,應按情節輕重給予適當處分。後任八路軍一一五師政治部秘書、八路軍山東軍區政治部秘書主任。
解放戰爭時,任東北民主聯軍遼東軍區司令部秘書長、第四十一軍第一二二師政治部主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1950年任中共廣西省委秘書長,廣西軍區黨委委員,廣西軍區幹部管理部副部長、中南軍區政治部幹部部部長。1955年轉業任中國科學院近代物理研究所副所長兼黨總支書記。1958年任原子能研究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所長。1964年兼任第二機械工業部科技局局長。1980年至1982年任原子能研究所代理黨委書記。1983年副部級離休、部長級醫療待遇。[2]主持原子能所的史料徵集整理工作,積極參加了《當代中國的核工業》及《中國核軍事工業歷史資料叢書》的編纂。參加紀念「一二·九」學生運動五十周年、六十周年的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