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長推薦制

中學校長實名推薦制北京大學在2010年自主招生過程中推行的一種新政策。[1]形式為中學校長實名推薦的優秀學生可以成為自主招生候選人,直接獲得自主招生面試資格,並有機會獲得降分錄取資格。2010年自主招生過程中,北京廣東浙江江蘇等13個省區的39所中學獲得了校長推薦的資格。校長推薦制度旨在為具有不同資質的優秀學生提供脫穎而出的機會,是一次革新人才選拔與培養模式的探索。該制度一經推出受到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與爭論。

2011年及之後,清華大學推出的新百年計劃中的領軍計劃復旦大學推出的直推生計劃,中國人民大學推出的校長直通車計劃等,因為形式均為校長代表學校向大學推薦優秀學生,而學生獲得較大幅度的自主招生優惠政策,所以以上計劃也被視為廣義上的校長推薦制。

爭論

支持校長推薦制的人認為該制度有利於淡化目前「高考決定命運」的人才選拔制度的弊端,為有才能的學生提供公平的競爭機會和發展空間。

對校長推薦制存在質疑的人認為該制度給予校長很大權力,監督不到位則有可能滋生腐敗,並且不能保證實施過程中的公平性;就目前公示名單來看,校長推薦的學生成績多名列前茅,該制度很有可能成為北京大學提前鎖定優秀生源的變相政策。

校長推薦制這一新嘗試的實施還需要不斷完善細節,利弊衡量尚有待觀察。然而這為如何改革中國教育制度與人才選拔培養制度,為優秀人才提供更公平的機會、更廣闊的空間這一話題引發了新思考,提供了新思路。

回音

教育部新聞發言人11月26日在回應對北大「校長推薦制」的質疑時表示,在非義務教育階段,是以選拔人才為主,所以在這個階段從來不提均衡發展,希望媒體和社會各界能夠為這項改革創造一個寬鬆的氛圍。[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