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之棟(?—?),四川保寧府劍州人。

生平

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初授中書舍人,泰昌元年八月考選,授貴州道監察御史,巡視中城,緝獲通夷提塘官劉保[1]。二年巡視榆關、居庸、山海等關,條陳八議:一核軍實、一增兵餉、一精選練、一申功令、一修險隘、一嚴偵探、一核撫夷、一選戰將。尋任遼東監軍,三年二月巡按河南,以平妖功,賞賜金幣。遷任大理寺丞,崇禎元年起用。

梁之棟家僕王承祖,張獻忠據蜀,之棟子田璧知不免,止一五歲兒名繩武,召承祖夫婦囑之曰:一綫之脈盡托於汝,其善保之。梁氏一家俱遇害,承祖負繩武以逃,賊追急,遂棄己子而匿繩武岩穴間得脫。後賊復起知繩武在,欲索之,承祖又負之逃,丐食山中,及盜賊平息,為之經營婚娶,延師以教,庚子舉於鄉[2]

參考文獻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九》:天啓元年四月,巡視中城御史梁之棟緝獲通夷提塘官劉保,命鞫之。磔劉保於市,並誅其子於翰。保父子就訊,各供吐素與李永芳通好,每月傳送邸報,逐月報銀一百兩,又時有書往來,密輸情實,謀為不軌。巡視中城御史梁之棟以聞,擬坐謀反大逆之律,從之。
  2. ^ 《四川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