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肅 (金朝)
生平
梁肅自幼勤學,夏夜讀書往往通宵達旦。金熙宗天眷二年(1139年),擢進士第,調任平遙縣主簿,轉任望都縣令、絳縣令。因為政清廉,入朝為尚書省令史。又任山東西路轉運副使。金世宗即位,轉任大興府(今北京市西南)少尹。大定三年(1163年)因治蝗災不力,被解職。貶為川州(今遼寧省朝陽市東北)刺史。梁肅轉任河北東路轉運副使。當時因移剌窩斡之亂後,軍糧不足,梁肅受詔措置沿邊軍糧。下令肇州、北京、廣寧等鹽場,允許百姓用米換鹽,於是軍、民各得其利。大定四年(1164年)通檢東平、大名兩路戶籍物力,較他處平允。朝廷敕諸路通檢推排以東平為準,財政狀況逐漸好轉。後又上疏量減鹽價,使私鹽不行,民不犯法。大定七年(1167年)為都水監,後來擔任大理卿、刑部尚書。大定二十一年(1181年)召為參知政事。年老致仕,諡號正憲。
參考文獻
- 《金史·卷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