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率
人口指标
死亡率通常以每年每一千人為單位來表示;因此在死亡率為9.5的10萬人口中,表示這一人口中每年死去950人。死亡率有別於發病率,發病率是指一定規模的人口在一定時間內罹患該病新增加例數(發病率)。患病率是指一定時間一定規模人群中某病新舊病例總和。
辨別:
- 粗略死亡率,每1000人的死亡總數。
- 新生兒死亡率,每1000個出生未滿一個月的嬰兒和胎死(死產兒)的總和。
- 孕產婦死亡率,每10萬個死於生產過程的死亡人口數。
- 幼兒死亡率,每1000個出生小於一歲的死亡人口數。
- 標準死亡率(SMR)或特定年齡死亡率(ASMR),特定年齡(例如16-65或65以上)中每1000人的死亡總人口數。
死亡率 = 當區當年死亡人數*1000/當區當年年中人口數‰。
死亡率可以得知一個地區的衛生習慣和醫療品質。通常(人口總量不變的情況下)越先進的國家死亡率越低,越落後的國家死亡率則越高。
統計
世界年十大死亡原因[1]為:
- 12.6%局部缺血心臟病
- 9.7%腦血管疾病
- 6.8%下呼吸道感染
- 4.9% HIV/AIDS
- 4.8%慢性阻塞性肺病
- 3.2%腹瀉疾病
- 2.7%結核病
- 2.2%瘧疾
- 2.2%呼吸道/支氣管/肺癌
- 2.1%道路交通事故
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的死亡原因有很大的不同。詳見致死原因及所佔比例列表的全球統計。
有記錄的各國家、地區最高死亡率記錄
國家或地區 | 年份 | 死亡率(‰) | 相關事件 | 數據來源 | 主條目 |
---|---|---|---|---|---|
盧旺達 | 1994年 | 103.5 | 盧旺達種族滅絕 | 聯合國估計 | 盧旺達人口 |
柬埔寨 | 1976年 | 86.6 | 紅色高棉大屠殺 | 聯合國估計 | 柬埔寨人口 |
朝鮮 | 1950年 | 75.2 | 韓戰 | 聯合國估計 | 朝鮮人口 |
烏克蘭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33年 | 64.8 | 烏克蘭大饑荒 | 烏克蘭人口 | |
俄羅斯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 | 1933年 | 51.0 | 蘇聯農業集體化 | 俄羅斯人口 | |
中國 | 1962年 | 25.4 | 三年困難時期 | 中國國家統計局 | 中國大陸人口 |
影響死亡率的因素
參考文獻
- ^ 存档副本 (PDF). [2007-06-2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4-11).
- ^ 曹萌、雷鵬、吳擢春. 《中国婴儿死亡率性别比的地域差异》. 中國衛生統計 (遼寧省瀋陽市: 中國衛生信息學會中國衛生信息學會、中國醫科大學中國醫科大學). 2013, (2013年第2期): 162—166 [2021-08-09]. ISSN 1002-367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22)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