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八記

散文

永州八記[1],是柳宗元二王八司馬事件被貶永州[2]司馬時所寫的八篇散文。

歷史

唐順宗永貞元年十一月至憲宗元和十年正月(805年—815年)柳宗元在永州的十年間,留下了許多清麗雋秀的遊記作品;遣詞用字上,大抵以淒冷和奧狹為基調。其中《始得西山宴遊記》、《鈷鉧潭記》、《鈷鉧潭西小丘記》、《至小丘西小石潭記》、《袁家渴記》、《石渠記》、《石澗記》、《小石城山記》總稱為「永州八記」,其中前四記作於憲宗元和四年(809年),後四記則是元和七年(812年)所作。

柳宗元山水遊記的特色,實際上脫胎於酈道元的《水經注》。對於水、木、魚、石的描寫十分生動細緻。這些山水散文的特點,正如他在《愚溪詩序》中所說的「清瑩秀澈,鏘鳴金石」。

參考文獻

  1. ^ 石孝義編著,中國古代山水遊記菁錄 漢唐卷 秋水共長天一色,哈爾濱出版社,2021,第158頁
  2. ^ 永州州治零陵縣即今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區,唐代仍是未開化的蠻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