淞滬商埠督辦公署

淞滬商埠督辦公署中華民國前期上海市最高行政機關,其籌備工作可回溯至民國13年孫傳芳擬劃上海縣城區、寶山縣吳淞鎮及附近地區為淞滬特別市區,民國14年奉軍南下,江蘇省省長韓國鈞宣佈上海為特別市,直隸中央政府,但隨後孫傳芳驅逐奉軍,重新佔據上海,並於民國15年5月在龍華設立淞滬商埠督辦公署,孫傳芳出任淞滬商埠督辦[1]民國16年3月21日,白崇禧佔領龍華,接收公署,公署於29日上海特別市臨時市政府就職典禮之日起撤銷。[2]

主要官員

參考文獻

  1. ^ [淞沪警备司令部] 王孝俭 《上海市 上海县志》 1993 第1292页. [2021-08-03].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8-03). 
  2. ^ 上海市建市前政府机构. [2019-04-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8-05). 

參見


先前機關:
滬海道署
上海最高行政機關
民國15年(1926年)-民國16年(1927年)
後繼機關:
上海特別市臨時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