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國治安部
滿洲國治安部是滿洲國的行政機關,長官稱為「總長」,1943年改稱軍事部,原治安部的警察業務移交至滿洲國國務院總務廳直轄的警務總局。
偽滿皇宮及日偽軍政機構舊址 | |
---|---|
滿洲國治安部 | |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佈 | |
地址 | 中國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 |
分類 |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 |
時代 | 1932年-1945年 |
編號 | 7-1682 |
認定時間 | 2013年 |
滿洲國治安部大樓建於1938年,位於新民大街71號,由滿洲國營繕需品局設計,是所謂「八大部」之一。
該建築曾於1970年頂部加層改造,現由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使用。該建築至今基本保存完好。2013年3月,滿洲國治安部作為「偽滿皇宮及日偽軍政機構舊址」的一部分,被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