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文鳳(?—?),清朝官員。

生平

同治六年(1867年)署福清縣。於1892年奉旨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為台灣清治時期後期的澎湖地方政府主官。前身為台灣府糧捕海防通判的該職位,駐守於澎湖地方,主管政經軍事,官職品等為正六品

參見

參考文獻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官銜
前任:
蕭贊廷
台南府糧捕海防通判
1892年上任
繼任:
陳步梯
前任:
吳本傑
台灣府南路撫民理番同知
1886年上任
繼任:
歐陽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