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雲翼(?—1644年),號翔公山西太原府寧化千戶所(治所在今山西寧武縣西南八十五里寧化鄉)官籍,直隸廬州府合肥縣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三十四年(1606年)丙午科山西鄉試舉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進士,歷任河南郟縣太康縣知縣,泰昌元年十月考選,授湖廣道御史,陳救急八款:簡戎政之任、儲邊疆之才、固山海之防、設薊門之備、聯中外之心、鼓士卒之氣、嚴奸細之禁、遠哨探之役,章下所司。天啓二年四月,奉差巡按兩關兼遼東監軍。五年四月,升太僕寺少卿[1],六年會推保定巡撫時,以《三朝要典》疏內稱楊漣無罪去國,忠臣扼腕,豈是公言,著冠帶閒住[2]。崇禎元年復原官。

天啓六年五月初六日,京城王恭廠大爆炸,潘雲翼夫人,雖同來京已十年,夫妻不相見,夫人獨住後房一帶,日事持齋誦佛。變起之時,夫人抱一銅佛跪於中庭,其房片瓦不動,前房十妾俱壓重土之下。

崇禎十七年甲申,李自成攻太原,雲翼經畫守城事,作《乘城信地錄》,後城破,為賊所囚,死獄中[3]

家族

潘文,萬曆二十三年進士,官太僕寺卿。

妾石氏,上社村人,十餘歳,母構訟至郡,鬻於世宦潘雲翼家,性敏慧,侍潘側,見讀書,喜形於色,潘因導以學,遂通書史,後納為妾。明末闖陷太原,雲翼被拘,備極拷掠,家人皆逃避,石氏垢面,服男子服,乞食奉潘,潘死,氏仰天哀慟,投井死[4]

參考文獻

  1.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五十八》:天啓五年四月,升湖廣道御史潘雲翼為太僕寺少卿,山東道御史劉思誨為大理寺左寺丞,工科都給事中楊維新為太常寺少卿。太僕寺少卿潘文以男潘雲翼同升本寺少卿,具疏自陳,上命改潘文為大理寺添注右少卿。
  2. ^ 《明熹宗哲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三》:天啓六年閏六月,吏部以保定巡撫缺,推原任順天巡撫岳和聲、太僕寺少卿潘雲翼,得旨:保定畿輔重地,岳和聲窵遠不便到任,潘雲翼《三朝要典》疏內稱楊璉無罪去國,忠臣扼腕,豈是公言,著冠帶閒住。
  3. ^ 《寧武府志》
  4. ^ 《山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