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應楫(?—?),字用甫[1],號濟川[2]山東青州府安丘縣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山東鄉試舉人,三十二年(1604年),登甲辰科進士,初授山西徐溝縣知縣,調榆次縣,三十八年升刑部主事,四十一年丁憂,四十三年補戶部主事,差崇文門課稅,四十六年養病。天啟元年升戶部河南司郎中,本年升河南汝寧府知府,四年升陝西按察司副使,六年升河南右參政[3],七年升陝西河東道按察使,尋改河南按察使,分巡河南[4]

參考

  1.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登科錄》:王應楫,貫山東青州府安丘縣軍籍,國子生。治書經,字用甫,行八,年二十七,十二月初六日生。曾祖孜(贈承德郎戶部主事),祖嘉謨(按察司僉事),父學省,母曹氏。慈侍下,娶李氏。山東鄉試第四十九名,會試第二百八十名。
  2. ^ 《萬曆三十二年甲辰科進士履歷便覽》:王應楫,濟川,書三,戊寅十二月初六日生,安丘縣人,庚子四十九,會二百八十,三甲一百四十三。兵部政,丁憂,除徐溝知縣,調榆次縣,庚戌升刑部主事,癸丑丁憂,乙卯補戶部主事,差崇文稅,戊午養病,辛酉升戶部河南司郎中,本年升河南汝寧知府,甲子升陝西付使,丙寅升河南右參政,丁卯升陝西按察使,改河南按察使。
  3.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三》:天啟六年閏六月,升陝西按察司副使王應楫為河南布政司右參政。
  4. ^ 《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七》:天啟七年八月,改新升陝西河東道按察使王應楫為河南按察使,仍分巡河南。
官銜
前任:
史記事
明朝榆次縣知縣
萬曆三十三年-三十八年
繼任:
趙昌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