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憲時
真憲時(?年—1628年),字法侯,號存古,福建松溪縣(今南平市松溪縣)人。明朝政治人物,萬曆甲辰進士。
真憲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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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江西右布政使 | |
籍貫 | 福建松溪縣 |
字號 | 字法侯 ,號存古 |
出生 | 生年不詳 |
逝世 | 崇禎元年(1628年)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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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萬曆二十八年(1600年)庚子科舉人[1],三十二年(1604年)甲辰科進士。歷刑部湖廣司主事,陞廣東司員外郎,署陝西司郎中,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出爲江西按察司參議[2]。累官浙江參政。萬曆四十七年(1619年)陞江西按察司副使[3]。
天啟間,歷河南按察使、江西右布政使[4]。天啟六年(1626年),本推為巡撫,魏忠賢以其曾為楊漣引薦,削籍為民[5]。
崇禎二年,朝廷會推寧夏巡撫,方聞憲時已與元年(1628年)八月卒[6]。
家族
參考文獻
- ^ 康熙《建寧府志·卷二十五·選舉二》:萬歷二十八年庚子周起元榜……真憲時 易,松溪學,見進士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八》:萬曆四十一年五月庚辰 升禮部主客司郎中吳邦相為山東副使,刑部狹西司郎中真憲時為江西參議,雲南司員外林述祖為廣西僉事並提督學政。
- ^ 《大明神宗顯皇帝實錄·卷之五百八十六》:萬曆四十七年九月庚寅升浙江參政周延光為山東按察使;戶部郎中王佐才為狹西參政;浙江參政真憲時為江西副使。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六十四》:天啟五年十月丙申 升河南按察使真憲時為江西右布政使,福建布政使司參政楊公翰為江西按察使。
- ^ 《大明熹宗悊皇帝實錄·卷之七十九》:天啟六年十二月癸卯 升陝西按察司按察使楊邦憲為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江西。時正推為江西布政司右布政使真憲時,得旨:憲時曾楊璉薦引,削籍為民。
- ^ 康熙《建寧府志·卷三十一·人物四》:真憲時,字法侯,號存古,松溪人,西山先生十二世孫,萬歷三十二年進士。授刑部湖廣司主事,陞廣東司員外郎,署陝西司郎中;有田德者,宦璫之姪也,以事下獄,遍賂朝貴,托閽人奉憲時千金,直吒遣之論如律。後恤刑浙江,作《爰書》傳都下,凡恤刑者皆奉為法;陞江西布政司參議,提督學政,稱為真宗師。父憂服闋,尋補杭嚴道,抑豪右、禁西湖遊人,轉江西糧道,漕弊一清;改山東按司,分巡霸州,時廣寧失守,列城震驚,憲時備禦有素,又請於部,蠲遼餉數十萬緡蘇貧困。己未大計,舉天下卓異第三,賜宴吏部;天啟四年陞河南按察使,覃恩進階,尋入覲復賜廉宴,為第二人。逆璫魏忠賢專政,憲時言於朝,忠賢怒,會推巡撫,忠賢矯詔雲真憲時為楊漣所薦,置身門戶,竟削奪。崇禎二年准復原官,推寧夏巡撫,已於元年八月病卒矣。憲時嘗念文忠公《大學衍義》、《文章正宗》、《讀書記》等書,皆闡明心學為治平之要,嘗獲全本於金陵,道中剞劂更新,附跋以行,著有《爰書》及《百將傳標旨》行於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