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要找到你
《總要找到你》(英語:The Body)是史蒂芬·金1982年收錄於《四季奇譚》的中篇小說,故事副標題為『不再純真的秋天』("Fall from Innocence")。標題原文意思為『屍體』。曾改編成電影《伴我同行》。
總要找到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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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名 | The Body |
作者 | 史蒂芬·金 |
譯者 | 施寄青、趙永芬、齊若蘭 |
類型 | 中篇小說 |
語言 | 英語 繁體中文 |
發行資訊 | |
首次刊載處 | 四季奇譚 |
收錄於 | 四季奇譚 |
出版機構 | 維京出版社 遠流出版社 |
出版時間 | 1982年 |
出版地點 | 美國 |
中譯本出版日期 | 2005年 |
媒介 | 平裝 |
系列作品 | |
前作 | 納粹追兇 |
續作 | 呼-吸-呼-吸 |
故事簡介
故事發生在1960年緬因州的虛構小鎮城堡岩(又譯城堡巖)。一個名叫雷·布勞爾的小孩去森林裏採藍莓,就再也沒有回來。當魏恩正在玩著千篇一律的過時的尋寶遊戲時,聽到他哥哥與朋友在談論昨天晚上發生的事情,從言論中推測,布勞爾可能沿着鐵路走路時被火車撞死。於是戈登·拉臣斯和他的朋友們柯里·錢伯、泰迪·杜杉以及魏恩·泰索決定去尋找他的屍體。
故事敘事者是一名中年作家戈登·拉臣斯。跟史蒂芬·金其他小說的平鋪直敘比起來,這篇故事多了些敘事者自己間斷性的評論和任何過去事物的現況。
戈登·拉臣斯所著小說
〈史鐸市〉最初在1970年秋天刊載於《綠線季刊》第四十五期。史蒂芬金也曾在1969年秋天把此故事刊載於《緬因大學文學雜誌》。
〈何豬之復仇〉在1975年3月刊載於《紳士》雜誌。
與其他小說的關連
- 故事主角戈登和史蒂芬·金有很多相同之處。他們在同樣的年紀開始寫作,且都在緬因州工作、上學和成長。兩人皆寫出成功的小說,並改編為成功的電影。戈登也提到他剛畢業時,曾和史蒂芬·金一樣在高中教書。唯一幾個明顯的不同是,戈登服過兵役,且和他父親有複雜的冷漠關係(由於丹尼的事),史蒂芬·金的父親在他還小時就拋棄了他的家人。另外,史蒂芬金曾在童年時期目睹朋友被火車輾斃。[1]
- 柯里在講『真正的蠢鎮名』時提到了耶路撒冷鎮。該鎮出現在史蒂芬·金其他的小說,像《撒冷鎮》、短篇小說〈耶路撒冷鎮的羅德〉(又譯〈耶路撒冷之籤〉,但真正的意思應為〈耶路撒冷鎮〉)、〈岔路〉。
- 艾斯·馬瑞爾在往後以一名歷經滄桑、四十出頭的老罪犯出現在《必需品專賣店》中。並且出現在〈娜娜〉中主角的回憶裏,該故事也提到了魏恩·泰索(該故事譯為韋恩·泰修)。
- 艾斯·馬瑞爾在《必需品專賣店》中,被警員諾里斯槍殺。
- 在《魔女嘉麗》中曾提及泰迪·杜杉。嘉麗破壞了泰迪營業的Amoco加油站泵機,泰迪於是死於1968年的加油站爆炸中。而《總要找到你》的泰迪·杜杉則死於七O年代初期。或許《黑塔》系列中的世界觀可以解釋這種矛盾,不同版本的世界,不同版本的泰迪。
- 戈登提到了狂犬庫丘。大波是城堡巖最惡名昭彰(至少在二十年後狂犬庫丘出現之前)也最少露面的惡犬。
- 殺害柯里的人在一星期前才離開蕭山克監獄。蕭山克監獄是《麗塔海華絲與蕭山克監獄的救贖》中的監獄。
參考資料
- ^ 史蒂芬·金談論維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 | 暴力的手段 | 散文 | 新聞 | 《娛樂周刊》. [2009-09-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