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學本
生平
咸豐七年(1857年)任福建浦城縣丞。歷官泰甯知縣、署崇安、閩縣、侯官知縣,同治三年(1864年)改福建詔安知縣。六年(1867年),升永春州知州。同治十二年(1873年)調龍巖州知州[1][2]。光緒二年(1876年)署福州府知府。官至福建鹽法道員,署按察使。
參考資料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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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沈定均 |
永春州知州 同治六年-十年 (1867-1871年) |
繼任: 向燾 |
前任: 聯興 |
龍巖州知州 同治十二-十三年 (1873-1874年) |
繼任: 聯興 |
前任: 鍾觀濂 |
永春州知州 同治十三年-光緒三年 (1874-1877年) |
繼任: 支昭訓 |
前任: 張夢元 |
福州府知府 光緒二年-四年 (1876-1878年) |
繼任: 延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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