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町 (臺中市)

花園町台灣日治時期臺中州臺中市的町,分為六丁目,在楠町之南、曙町之北;其最初在1916年公告為通稱町名[1],在1926年4月1日的町名改正公告中才正式設立,原臺中市大字的臺中改為31個町。花園町通為現今信義街。

日語寫法
日語原文花園町
假名はなぞのちょう
平文式羅馬字Hanazonochō
臺中市街略圖

町內設施

二丁目

[2] [3]

參考資料

  1. ^ 臺灣總督府公文類纂. 臺中市通稱町名ノ件. [2020-04-0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04). 
  2. ^ 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 臺中州電話帖. 1937-09-30. 
  3. ^ 臺中市役所勸業課. 臺中市商工人名錄. 1939-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