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藏語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ཚན་རིག་ལག་རྩལ་ཐི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管理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的組成部門

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
བོད་རང་སྐྱོང་ལྗོངས་ཚན་རིག་ལག་རྩལ་ཐིང་།
印章規定直徑?厘米,中央刊五角星
主要領導
廳長崗青
機構概況
上級機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
機構類型西藏自治區人民政府組成部門
行政級別正地廳級
聯絡方式
總部
實際地址西藏自治區拉薩市城關區北京中路93號
對外官網西藏綜合科技信息網

沿革

1974年3月,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成立,統籌管理西藏自治區科技工作,並且建立和完善各地市科技管理體系。[1]1986年12月,西藏自治區機構改革,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西藏自治區教育廳、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合併為西藏自治區教育科技委員會。1992年1月,中共西藏自治區黨委決定撤銷西藏自治區教育科技委員會,成立西藏自治區教育委員會、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委員會。1992年3月,撤消中共西藏自治區教育科技委員會黨組,成立中共西藏自治區教育工作委員會。1996年5月,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協會恢復正廳級建制。[2][3]2000年,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委員會更名為西藏自治區科學技術廳[4][3]

職能

  1. 牽頭擬訂科技發展規劃和方針、政策,起草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制定部門規章,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2. 負責組織制訂國家重點基礎研究計劃、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和科技支撐計劃,負責統籌協調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重大社會公益性技術研究及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研究,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3. 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方案論證、綜合平衡、評估驗收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對科技重大專項實施中的重大調整提出意見。
  4. 負責編制和實施國家重點實驗室等科技基地計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重大創新基地建設規劃,參與編制國家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國家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5. 制定政策引導類科技計劃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產業化政策,指導國家級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建設。
  6. 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制訂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
  7. 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應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8. 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審核相關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優化科研機構佈局。
  9. 負責本部門預算中的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10. 負責國家科學技術獎評審的組織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11. 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12. 組織擬訂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負責政府間雙邊和多邊及國際組織間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指導相關部門和地方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駐外使領館科技幹部的選派與相關管理,組織科技援外與科技援華相關工作。
  13. 承辦科技部交辦的其他事項。[5]

機構設置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政工人事處(機關黨委)
  • 計劃財務審計處
  • 自治區知識產權局
  • 農牧科技處(自治區星火計劃辦公室)
  • 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處(自治區火炬計劃辦公室)
  • 政策法規處(成果管理處)

直屬事業單位

  • 西藏自治區科技信息研究所
  • 西藏自治區高原生物研究所
  • 西藏自治區能源研究示範中心
  • 西藏自治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 西藏自治區科技創業服務中心[6]

歷任廳長

  • 馬勝傑(2007年7月—2013年1月19日)[7]
  • 崗青(2013年1月30日—)[8]

參考文獻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