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滂(?—1642年冬),字甘澍,河南省彰德府湯陰縣小元屯村人(今河南省湯陰縣瓦崗鄉鄭家屯村)人,明朝政治人物,同進士出身。天啟四年中舉人(1624年),是明代湯陰縣最後一位進士。

崇禎元年(1628年),登三甲一五七名進士,初授山東魚臺縣令,後左遷浙江鹺司知事(從八品)。崇禎七年鄭滂將攝篆(代理)浙江崇德知縣,誓於岳鄂王祠言:有悖愛錢誡,身名永滅沉。

升延平福建延平府推官(從六品),後官至戶部山東清吏司郎中[1],奉議大夫,正五品,督理寧遠糧儲[1]

鄭滂任戶部郎時,督餉寧遠,歲支餉銀一百五十萬有奇。鄭滂在遼東革舊制弊端,影響了官兵灰色收入,兵士泣訴於朝,欲留舊制,朝廷許之。在關外任職兩年,完成任務以後本應越級提拔,奈何因性情耿介正直,引大司農(戶部尚書)不悅。[3][2]

崇禎十四年,升分守金衢嚴副使(金華、衢州、嚴州)(正四品或從四品),時遇奇荒,民多為盜,以計殲滅匪首張示,曉諭餘眾,悉解散。三個月後因京察被罷官,後僑居西湖上,娛情詩酒,崇禎十五年冬,因病卒於杭州黃石齋。[3]

鄭滂其家族,在明太祖初年,鄭氏先祖思恭、思賢從山西壺關遷來湯陰小元屯定居。至成化年間,鄭家已發展有田園百餘頃、莊宅數十所。成化三年大旱,時先祖鄭貴捐糧一千石,奉旨立碑旌表為「義民」,所以其家族稱「義民鄭氏」,遂為湯東望族。

富貴無常,鄭家到鄭滂時,已經是家貧如洗。鄭滂的父親鄭化在他五歲時去世,母張氏含辛茹苦十三載把鄭滂養大,臨死對鄭滂說:窮通,命也。顯親揚名吾不敢,汝必愛汝名節,毋貽羞汝祖汝父。鄭滂謹記母訓,窮且不墜青雲之志,家貧力學,下帷授徒,日不舉火,晏如也。

鄭滂不貪不賄,世稱「廉吏」。

參考文獻

  1. ^ 1.0 1.1 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內閣大庫檔案 ,034630號
  2. ^ 图文阅读:427汤阴县志十卷 清乾隆3年. www.kandianguji.com. [2024-09-19]. 
  3. ^ 图文阅读:427汤阴县志十卷 清乾隆3年. www.kandianguji.com. [2024-09-19]. 
官銜
前任:
龔本立
明朝崇德縣知縣
1634年
(署)
繼任:
林沖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