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官佛爾崖石窟

靈官佛爾崖石窟位於四川省南充市儀隴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元、清、民國。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靈官佛爾崖石窟位於四川省南充市儀隴縣二道靈官村。在西南高面6-8米,寬36米,距地平面1-2米的崖壁上,陸續分佈5龕石刻造像和題刻3則;在東北面高5米,寬28米,距地平面1.2米的崖壁上分佈8龕造像,1龕雙十字架。窟龕為矩形平頂或拱頂,共有造像52尊,人物造像類別繁多,神態各異,以佛教為主。另有道德天真、文昌、官像和十字架等造像。造像規模宏大,內容豐富,人物形態各異,類別繁多,造像精美,雕工精細,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石窟始建於元成宗元貞乙未-丁酉(1295-1298),延至民國。有清嘉慶16年(1811)和道光二十二年(1842)的造像及題刻。龕窟中雕刻有大屋脊重簷斗拱建築和菩提山水、仙鳥猿猴等仙地形象,造形美觀,藝術風格獨特[1][2]

靈官佛爾崖石窟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儀隴縣
時代元代清代民國
編號332
認定時間2012年7月16日

註釋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