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陶閆寧事件
閆寧事件指2011年8月,因29歲的閆寧出任河北省館陶縣委副書記、代縣長一事引發的廣泛爭議與質疑。根據專家分析,閆寧實質違規的官場捷徑,其晉升途徑和程序不可思議,絕非破格提拔年輕幹部可以解釋[1],該事件凸顯現行中國內地公務人員和黨政官員職位晉升缺少有效的制約,由此衍生出「官僚世襲化」、「官員家族化」等詬病。
誘因
2011年8月19日,有網友爆料,前永年縣一個鄉鎮的黨委書記,2011年8月提名館陶縣縣長。《法制周末》記者劉立民就跟進報道,館陶縣政府工作人員將所謂縣長簡歷列入機密,自此事件推到風口浪尖。有邯鄲市民9月21日下午登陸館陶縣政府網站了解閆寧情況,不能瀏覽閆寧簡歷;21日晚,中新網記者登陸館陶縣政府網站,點擊可以瀏覽閆寧簡歷,中新社記者9月21日發稿前,無論是館陶縣還是邯鄲市官方,均未對此事作出回應。中新網9月21日報道,河北29歲縣長3年4次升遷[2]。隨即,館陶縣委縣政府很快公佈閆寧簡歷,結果引起更大猜疑和非議,人民網、中新網、光明網、鳳凰網等主流媒體跟蹤報道,各大媒體競相轉載,事態愈演愈烈。
背景與工作經歷
父系背景,父親閆憲良,曾任永年縣供電局局長;根據簡歷介紹,閆寧自2002年6月到2011年8月,共計7年時間,從鄉科級副職到縣處級正職,9次換崗4次晉職,跨越3縣,對於年大學畢業數百萬人的中國內地來說,一個僅有高中畢業學識,科級職位跨3縣流動和7年4次晉升職位絕非一般人可以做到,有強大家族關係做背景。況且,7年4升職,對於一個沒有學識和業績的人員,無任何破格升遷的條件,肯定違反公務員法有關規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