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襄(1793年8月6日—1867年),原名耀祖,字象離,號燦如[2],又字翊垣[3],行一又行四,四川鄰水縣人,道光五年(1825年)乙酉科拔貢,道光十九年己亥科順天鄉試舉人,咸豐三年九月帶領引見,奉硃筆圈岀發往順天以知縣差遣委用[4],咸豐四年(1854年)四月補直隸平鄉縣知縣[5][6][7],同年升署薊州知州。咸豐六年兼理廣宗縣知縣[8]。咸豐十年復任平鄉縣知縣[9][10][11][12][13]。
馮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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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薊州知州 |
籍貫 | 四川省鄰水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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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號 | 字翊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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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乾隆癸丑年六月三十日(1793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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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同治六年(1867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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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 方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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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屬 | 曾祖馮開慤;曾祖母杜氏、甘氏;祖馮學謨〔歲貢射洪縣訓導〕;祖母包氏、胡氏;父馮大秋;母甘氏。胞叔馮大稼、馮大和、馮大香、馮大秬;胞弟馮輝祖,子馮振鷺、馮翔鶴、馮搏鵬、馮舒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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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鄰水縣廩膳生民籍
- 道光五年乙酉科拔貢(1825年)
- 道光十九年己亥科順天鄉試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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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
- ^ 「馮襄,名耀祖,字象離,九龍鄉人,道光乙酉拔貢,中式己亥順天鄉試,大挑一等以知縣用,選授直隸平鄉縣知縣,改省江蘇,加同知銜,襄才學並茂,所在人民歌頌不置,年七十五卒,子孫多顯達者」,民國《鄰水縣志》
- ^ 《道光五年乙酉科明經通譜》
- ^ 「己亥順天……第107名……馮襄,翊垣,年四十二歲,四川鄰水縣」,《乾嘉道咸四朝鄉會試題名錄》《中國科舉錄續編》第十冊
- ^ 「十二日甲寅又將揀選發往順天之道府州縣等員見奉硃筆圈岀,金肇洛、林廷禧俱著發往順天以道員差遣委用,郭襄之、查日華俱著發往順天以知府差遣委用,祁之鑅、徐志導俱著發往順天以知州差遣委用,馮慶、楊石衡、李廷瑞、齊士蕃、李銘翰、馮襄、查錦雲、張瀚俱著發往順天以知縣差遣委用」,《清文宗起居注》卷十五咸豐三年九月
- ^ 「平鄉縣,中缺,疲難,府東八十里地丁銀二萬七千八百八十九兩倉榖一萬四千石雜稅銀八十三兩養亷銀八百兩,辦公銀一百兩,知縣加一級馮襄,四川鄰水人,舉人,四年四月補」,《大清縉紳全書》(咸豐五年冬)
- ^ 「封州平鄉縣中缺疲難……知縣加一級。馮襄。舉人。四川鄰水人。四年四月補」,[榮錄堂]《大清縉紳全書》清咸豐六年夏
- ^ 「平鄉縣,簡缺,疲難,府東八十里地丁銀一萬七千八百八十九兩倉穀一萬四千石雜稅銀八十三兩養廉銀八百兩辨公銀一百兩,知縣馮襄四川鄰水人,己亥,五年三月補」,《大清縉紳全書》(咸豐九年冬)
- ^ 『馮襄,鄰水舉人。咸豐六年兼理』。民國《廣宗縣志》卷十二
- ^ 『馮襄,四川鄰水人。舉人。咸豐四年任』。民國《薊縣志》卷二
- ^ 『馮襄。鄰水舉人。咸豐五年來任』。『馮襄。咸豐十年復任。剿匪滋擾。集團招勇防守。同治元年賊入城。隨以失守被議去任』。〔同治〕《平鄉縣志》
- ^ 「又奉諭旨恆福奏撤任知縣欠解錢糧請交部議處一摺,直隸撤任平鄉縣知縣馮襄,本任徴存暨前任移交地糧正耗銀二千餘兩,並不即時報解,輒歸入交帶案內,以所墊留支等項作抵,實屬不合,馮襄著先行交部議處,並摘去頂帶,勒限一箇月如數完解,儻逾限不完,即行從嚴叅辦」,《清文宗起居注》卷四十九咸豐十年三月三十日甲午
- ^ 「十八日壬午內閣奉諭旨,恆福奏知縣欠解錢糧限內全完請開復頂帶一摺,撤任直隸平鄉縣知縣馮襄欠解地糧正耗銀二千餘兩,經恆福奏㕘摘頂,勒限完解,並先行交部議處,茲據奏稱該員被㕘後將欠解錢糧限內如數全完,尚知愧奮,馮襄原㕘摘去頂帶,著准其開復並免其議處,該部知道」,《清文宗起居注》卷五十咸豐十年四月
- ^ 『馮襄,道光己亥順天舉人,任直隸平鄉知縣,升署薊州知州』〔光緒卅三年〕《鄰水縣續修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