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第 (萬曆進士)
生平
高第於萬曆十七年(1589年)中進士,歷官大同府知府,三十八年二月升山東按察司副使、青州兵備道,四十一年三月升湖廣右參政,擢山東按察使,四十六年五月升陝西右布政使,進山西左布政使,天啓元年(1621年)三月升都察院右僉都御史、巡撫大同,三年正月升兵部右侍郎,三月進添設左侍郎,不久致仕。
天啓五年(1625年)二月起兵部左侍郎,管工部右侍郎事,五月升兵部尚書,暫署工部印信,十月以原官經略遼東薊鎮天津登萊等處軍務,又賜尚方劍、坐蟒玉帶、銀幣,經略遼東。依附魏忠賢。柳河之敗後,上疏:「自廣寧棄後,薊鎮單弱,所賴以內護邦畿、外拒奴虜者,惟榆關為扼要。近聞渡河取敗,宜挑選精兵謹防山海。及查關山原設三部總兵,各有所管地方,分佈駐防,不意今春夏間,三部兵馬盡驅之關外……此何等時也,猶不思護內而防外乎?」[1]代孫承宗接任遼東經略;在松錦之戰戰敗後,以「擅退罪」被斬。
註釋
- ^ 《明熹宗實錄》,卷58
官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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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孟墀 |
明朝臨潁縣知縣 1590年-1592年 |
繼任: 羅文俊 |
前任: 馬拯 |
明朝大同府知府 萬曆三十四年-三十八年 |
繼任: 汪承爵 |
前任: 文球 |
明朝大同巡撫 1619年-1622年 |
繼任: 劉遵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