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冠狀病毒病相關社會羞辱

由於2019冠狀病毒病,有些人因被認為與病毒有聯繫而遭到了歧視、針對、甚至是地位的下降。[1]那些被認作感染了病毒的人以及他們的看護人、家人、朋友、還有社區裏的人,也有可能遭到此等對待。[2]

對於這種不公平對待,個體或群體還可能會遭受種族歧視、性別歧視、以及仇恨犯罪。總的來說,最容易遭受不公平對待的有以下群體:亞洲人(特別是東亞人的和東南亞後裔或外觀的人)、有過出國旅遊經歷的人、剛剛結束隔離的人(尤其是曾經感染病毒者)、醫護工作者、以及應急服務人員。[3]現在,無論戴口罩還是不戴口罩,都會遭受社會上的歧視以及針對。許多組織,例如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世界衛生組織(WHO)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CDC),都將這種社會羞辱(Social stigma)的存在與它所帶來的負面影響記錄在案。[4][5][6][7]

社會印象形成的原因以及影響

人們不公平對待與2019冠狀病毒病有聯繫的人有許多解釋。這個病毒是史無前例的,而且人們對於它的傳播情況以及治癒方法還存在許多疑問。[8]許多人無法進行核酸檢測,而且藥物也還在研發階段。同時,關於病毒的謠言肆意,各種線上群組和積極分子傳播陰謀論以及虛假信息,例如病毒是被研發出來的、病毒是個策略、病毒是因為5G技術造成的等等。[9][10][11]

在這種文化背景下,這種疾病本身是一個未知,而且,根據許多國際衛生專家的說法,人們面對未知時會感到恐懼。 在這種情況下,他們可以通過將責任歸咎於「其他人」 [2] 來應對這種恐懼,「其他人」可能包括一群人,政府或機構。 這種環境會助長有害的成見。 結果,社會凝聚力受到破壞,受影響群體的社交隔離可能會增加。在這種社交隔離下,人們由於擔心遭受到歧視,因此不太可能尋求醫療幫助或服務,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或尋求社會服務。 這可能導致病毒更容易傳播,從而導致嚴重的健康問題和控制疾病暴發的困難[2]。此外,人們還可能遭受人身暴力[4]仇恨犯罪

解決社會恥辱

為了消除社會羞辱,重要的是要建立對可靠的醫療服務和建議的信任,向受影響的人表示同情,並採取有效的實際措施來確保人們的安全[2]

2022年7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國務院常務會議上要求,嚴禁在就業上歧視曾經感染COVID-19的康復者。[12]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ICEF)建議採取以下措施來消除社會羞辱[2]

  • 以人為本的語言,在包括媒體在內的所有溝通渠道中,都尊重個人並以積極的口吻談論疾病,例如:
    • 不附有該疾病的種族的或地域的信息,例如「中國病毒」,「武漢病毒」或「亞洲病毒」,並使用官方名稱COVID-19或在口語中使用冠狀病毒。
    • 使用「有COVID-19的人」代替「COVID-19病例」或「COVID-19受害者」或「COVID-19嫌疑人」
    • 使用諸如「後天獲得的」(acquiring)或「感染的」(contracting) COVID-19的術語,而不是人們「傳播COVID-19」,「感染他人」或「傳播病毒」的術語,因為這暗示着故意的傳播並應責怪於人。
    • 避免以可能使人印象為疾病患者做錯事情的方式使用定罪或非人道化的術語,從而羞辱人。
    • 根據科學數據和最新的官方健康建議準確地講出COVID-19的事實。
    • 不要重複或分享未經證實的謠言,並避免使用諸如「瘟疫」(plague)和「啟示」(apocalypse)之類的誇張術語來表示大流行病。
    • 強調預防和治療措施的有效性,而不是只關注負面因素或威脅信息。
  • 傳播準確和最新的事實,例如:
    • 使用簡單的語言並避免使用複雜臨床術語。
    • 吸引宗教或政治領袖和名人等社會影響者,以地理和文化上適當的方式放大信息。
    • 通過COVID-19的康復,放大已經恢復或支持親人的當地人的故事和圖像。
    • 描繪不同種族的群體,並使用中立的且不暗示任何種族的符號和格式。
    • 踐行符合道德的新聞:過度關注患者責任的報道可能會增加對患有這種疾病的人的羞辱。 舉例來說,每個國家推測COVID-19來源的新聞都會增加對這些人的羞辱。
    • 與解決社會羞辱和社會成見觀念的其他倡議相聯繫。
  • 遵守交流技巧[4]
    • 糾正錯誤的觀念,同時承認人們的感受和隨後的行為是真實的,即使他們的基本假設是錯誤的。
    • 分享富有同情心的敘述和故事,使受影響的個人和群體的奮鬥變得人性化。
    • 交流對前線工作人員的支持。

根據聯合國人口基金稱,助產士在減少社會羞辱和與人們普遍認為應避免使用衛生設施的鬥爭中起着至關重要的作用[13]

參考文獻

  1. ^ Social stigma associated with the coronavirus disease (COVID-19). www.unicef.org. [2020-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6) (英語). 
  2. ^ 2.0 2.1 2.2 2.3 2.4 Social Stigma associated with COVID-19 (PDF). UNICEF. [2020-04-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4-06). 
  3. ^ Social Stigma associated with COVID-19 (PDF). UNICEF. [2020-04-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4-06). 
  4. ^ 4.0 4.1 4.2 Coronavirus Disease 2019 (COVID-19). 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 2020-01-11 [2020-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7) (美國英語). 
  5. ^ Mental health and psychosocial considerations during the COVID-19 outbreak (PDF).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2020-04-05].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20-04-06). 
  6. ^ Asian-American Leaders Condemn COVID-19 Racism. www.colorlines.com. 2020-03-13 [2020-04-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4-06) (英語). 
  7. ^ COVID-19 (coronavirus): Stop the stigma. Mayo Clinic. [2020-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英語). 
  8. ^ Lopez, German. Why America is still failing on coronavirus testing. Vox. 2020-04-10 [2020-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20) (英語). 
  9. ^ Social media used to spread, create COVID-19 falsehoods. Harvard Gazette. 2020-05-08 [2020-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5-22) (美國英語). 
  10. ^ Ball, Philip; Maxmen, Amy. The epic battle against coronavirus misinformation and conspiracy theories. Nature. 2020-05-27, 581 (7809): 371–374 [2020-08-30]. Bibcode:2020Natur.581..371B. PMID 32461658. doi:10.1038/d41586-020-01452-z .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09) (英語). 
  11. ^ Vincent, James. Conspiracy theorists say 5G causes novel coronavirus, so now they're harassing and attacking UK telecoms engineers. The Verge. 2020-06-03 [2020-06-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2-30) (英語). 
  12. ^ 国常会:严禁在就业上歧视曾经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的康复者. 澎湃新聞. 2022-07-14 [2022-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7-18). 
  13. ^ COVID-19 Technical Brief for Maternity Services. www.unfpa.org. May 2020 [5 June 202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