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工程

中國大陸一項已經失效的高等學校、重點學科建設工程

211工程(英語:Project 211),俗稱「211院校[可疑],是指1995年11月18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原國家計委、原國家教委財政部針對中國高等教育發展所實行的一項政策。「211」的含義是「面向21世紀、重點建設100所左右的高等學校和一批重點學科的建設工程」。[1]

211工程
創辦時間1995年11月18日
停辦時間2016年6月
學校類型公立大學
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主導)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部分相關部委(及部級單位)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徽 部分省級人民政府

部分中央企業(副部級)

1995年11月18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計委、國家教委、財政部聯合發佈《關於印發〈「211工程」總體建設規劃〉的通知》。《「211工程」總體建設規劃》是「211工程」建設的指導性文件,明確規定了「211工程」總體建設目標及任務、工程建設的主要內容、「九五」期間的建設規劃任務、具體建設方式、工程建設資金以及建設程序與組織管理等。共15所大學入選首批211工程建設高校。1996年12月,首批高校增加80所至總共95所。

2005年,12所高校第二批納入211工程。2005年底,新增1所高校進入211工程第三批。2008年,211工程第四批新增5所高校。

211工程的目的在於將中國高等學校系統化。隨着工程的實施,許多過去被國家其他部門管轄的高等院校被納入教育部的管轄範圍,許多高校被合併;從全國各地挑選出的約100個高等學校被設立為重點高校,這些學校在資金中獲得優先對待。2011年3月7日,中國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列席第十一屆全國政協第四次會議教育界別聯組會時表示,985工程、211工程已經關上大門,不會再有新的學校加入。

2014年後,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開始逐漸淡化985工程與211工程,撥款開始向高水平學科傾斜,211計劃已被較少提及。同年,有211工程建設高校校長稱211工程已於2013年底停止撥款。[2]而自2015年起的教育部工作要點中已不見「985工程」和「211工程」[3]。「211工程」重點學科及規劃逐步被新提出的「111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 所取代。[4] [5]

2015年8月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10月24日,國務院印發《統籌推進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總體方案》;對新時期高等教育重點建設做出新部署,將「211工程」「985工程」及「優勢學科創新平台」等重點建設項目統一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同年11月,由國務院印發,決定統籌推進建設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雙一流」)。[6]

2016年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公佈了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國家語委關於宣佈失效一批規範性文件的通知(教政法〔2016〕12號[7]),宣佈《「985工程」建設實施管理辦法》,《「211工程」建設實施管理辦法》等一批規範性文件失效[7],已失效的規範性文件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

2016年6月29日,教育部宣佈將「985工程」、「211工程」、「優勢學科創新平台」、「特色重點學科建設」等重點建設項目,統一納入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8]

2017年9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公佈《世界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共有140所大學入選),112所原211工程院校全部進入「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或「一流學科建設高校」名單[9]

2022年2月,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聯合公佈《關於公佈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其中《給予公開警示(含撤銷)的首輪建設學科名單》中所列15所受到警示高校有14所是原211工程院校,若2023年整改期滿最終評審尚未通過,受警示高校將被取消「雙一流」建設高校地位。[10]

與211工程相似的另一個同類概念是985工程

院校名單

以下是國家級「211工程」建設的高校列表,名單按照省區排列。截至2009年1月5日,國家級211工程名單共有各類高校112所,其中普通院校109所、軍事院校3所。[11]表中標註985的院校亦屬985工程

省區名 數目 院校名稱
北京市 23+3 北京大學985 清華大學[12]985 中國人民大學985 北京師範大學98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985 中國農業大學985 北京理工大學985 中央民族大學985
北京交通大學 北京工業大學 北京科技大學 北京化工大學
北京郵電大學 北京林業大學 北京中醫藥大學 北京外國語大學
中國傳媒大學 對外經濟貿易大學 中央音樂學院 中國地質大學(北京)[a]
中國政法大學 中國石油大學(北京)[b] 華北電力大學[c] 中央財經大學
北京體育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北京)[d]
天津市 3 南開大學985 天津大學985 天津醫科大學
河北省 1 河北工業大學
山西省 1 太原理工大學
內蒙古自治區 1 內蒙古大學
遼寧省 4 東北大學985 大連理工大學985 遼寧大學 大連海事大學
吉林省 3 吉林大學985 東北師範大學 延邊大學
黑龍江省 4 東北農業大學 哈爾濱工業大學985 哈爾濱工程大學 東北林業大學
上海市 10 復旦大學985 上海交通大學985 同濟大學985 華東師範大學985
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軍醫大學[e] 華東理工大學 東華大學 上海大學
上海外國語大學 上海財經大學
江蘇省 11 南京大學985 東南大學985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南京理工大學
河海大學 南京農業大學 中國藥科大學 南京師範大學
江南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d] 蘇州大學
浙江省 1 浙江大學985
安徽省 3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985 安徽大學 合肥工業大學
福建省 2 福州大學 廈門大學985
江西省 1 南昌大學
山東省 3 山東大學985 中國海洋大學985 中國石油大學(華東)[b]
河南省 1 鄭州大學
湖北省 7 武漢大學985 華中科技大學985 武漢理工大學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a]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 華中師範大學 華中農業大學
湖南省 4 湖南大學985 中南大學985 中國人民解放軍國防科技大學[e]985 湖南師範大學
廣東省 4 中山大學985 華南理工大學985 暨南大學 華南師範大學
廣西壯族自治區 1 廣西大學
海南省 1 海南大學[13]
重慶市 2 重慶大學985 西南大學
四川省 5 四川大學985 電子科技大學985 西南交通大學 西南財經大學
四川農業大學
貴州省 1 貴州大學
雲南省 1 雲南大學
西藏自治區 1 西藏大學[13]
陝西省 8 西北工業大學985 西安交通大學985 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軍醫大學[e] 西北大學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長安大學 西北農林科技大學985 陝西師範大學
甘肅省 1 蘭州大學985
青海省 1 青海大學[13][14]
寧夏回族自治區 1 寧夏大學[13][15]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2 新疆大學 石河子大學[13][16]

211工程高校的設立、合併、升降、更名公示

尚未有兩所985高校之間的合併。

2005年9月,211工程部際協調小組辦公室發佈《關於做好2005年「211工程」項目建設方案編制和論證審批工作的通知》(211部協辦[2005]6號),並要求決定增補的院校編制建設方案及立項審核[17],同時有新聞稱211工程增補12所大學[18]。隨即有新聞闢謠稱增補傳言不屬實[19],但最後確認除廣州中醫藥大學未進入211工程外,其餘院校均在增補行列。

註釋

  1. ^ 1.0 1.1 1987年經國家教委批准由武漢地質學院改為現名,分北京、武漢兩個獨立辦學實體,分別稱「中國地質大學(北京)」、「中國地質大學(武漢)」,均具有獨立法人資格。2005年3月教育部撤銷中國地質大學總部,使北京、武漢兩學區成為實質上的兩個獨立辦學機構。但在教育部《「211工程」學校名單》中仍記為一所高校。
  2. ^ 2.0 2.1 1988年經國家教委批准由華東石油學院更名為石油大學,2005年更名為中國石油大學,分北京、東營兩個獨立辦學實體,分別稱「中國石油大學(北京)」、「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3. ^ 1993年經國家教委批准由華北電力學院改為現名,學校校部設在北京,分設保定校區,兩地實行一體化管理,分別稱「華北電力大學」、「華北電力大學(保定)」。
  4. ^ 4.0 4.1 1988年經國家教委批准由中國礦業學院改為現名。1997年,中國礦業大學北京校區成立。兩地分別稱「中國礦業大學」、「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5. ^ 5.0 5.1 5.2 該校是進入國家級「211工程」建設的三所軍事院校之一。

參考文獻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211工程”简介. [2013-02-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5-21). 
  2. ^ 网传"985""211"废除 教育部称将回应此事--时政--人民网. politics.people.com.cn. [2023-04-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9-03). 
  3. ^ 教育部2016年工作要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www.moe.edu.cn. [2019-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06). 
  4. ^ 南京有高校称“211建设”已暂停. 新浪新聞. 2014-11-14 [2022-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9). 
  5. ^ 985、211取消后 仅88所高校入选“111计划”(名单). CISILE2022-官網. [2022-06-2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7-09-09). 
  6. ^ 国务院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gov.cn. [2022-01-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4-06). 
  7. ^ 7.0 7.1 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语委关于宣布失效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www.moe.gov.cn. [2019-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07). 
  8. ^ 教育部回应“985”“211”废除传闻_中国新闻·时事_新京报电子报. epaper.bjnews.com.cn. [2018-01-2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16). 
  9. ^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www.moe.gov.cn. [2019-03-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3-27). 
  10. ^ 教育部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关于公布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   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 www.moe.gov.cn. [2023-01-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3-12). 
  11. ^ 《「211工程」學校名單》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國教育部,2009年1月5日
  12. ^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更名的官方公告》[永久失效連結] 中國協和醫科大學正式更名為「北京協和醫學院」;鑑於與清華大學緊密合作辦學的需要,同時使用「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的名稱。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的學科建設由清華大學納入「211工程」和「985工程」等國家重點建設工程的整體規劃及其他相關計劃之中,在政策和投入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因此北京協和醫學院不再單獨列入「211工程」名單。
  13. ^ 13.0 13.1 13.2 13.3 13.4 我国基本完成优质高等教育合理布局. 央視網. 2009-02-06 [2022-05-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0). 青海大學、海南大學、寧夏大學、西藏大學和石河子大學進入「211」工程序列 
  14. ^ 青海大学于2008年9月22日进入“211工程“行列. [2009年2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5月5日). 
  15. ^ 宁夏大学于2008年9月15日进入“211工程“行列. [2009年4月1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年12月28日). 
  16. ^ 石河子大學於2009年1月4日進入「211工程」行列[永久失效連結]
  17. ^ “211工程”大事记. 教育部入門網站. [2016年6月1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11月22日). 
  18. ^ 教育部批准增补12所高校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行列.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 2006年3月17日 [2016年6月1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8月5日). 
  19. ^ 教育部新闻办辟谣新增12高校进"211"是谣言. 金羊網. 2005年9月15日 [2016年6月12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9年5月3日). 

參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