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企業之間模式(consumer to business,又譯消費者對商家模式,或C2B模式)是指消費者(個人)提供產品及服務需求給公司,向公司發起消費的商業模式。

這種商業模式,是相對於公司提供產品或服務予消費者的傳統模式的逆轉。這樣的經濟關係被視為是一種逆向的商業模式。

前提

C2B的出現主要是因為社會正歷經以下的轉變:

  • 能夠通往大眾的雙向交流人際網絡使得這種類型的商業關係變得可能。傳統媒體皆只能建立單向的互動關係,而互聯網則是一種雙向交流的媒介。
  • 技術取得的代價下降:現今,個人已經能夠接觸過去只有大型公司才能取得的技術(印刷、高效能電腦及功能強大的軟件等等。

與B2C模式的區別

B2C的基因就是信息對稱,比拼的就是價格,這嚴重擠壓了供應商和電商的生存空間。供應商難過,電商更難過。然而,從消費者的角度看,有太多的選擇,有太多的空間,這讓他們無所適從。

這樣的惡性競爭是註定無法長久的。消費者需要的是性價比,而不僅僅是簡單的便宜,所以電子商務教父馬雲也早已表示:「C2B是電子商務的未來。」

C2B是消費者發起的需求,更加貼近生產。通過博弈數據的挖掘,可以對消費者的層次進行分類,從而可以更有針對的給消費者提供適合他的高性價比產品,對供應商而言,也是作出更加貼近消費者產品,降低風險,提高效率。

優點

實現形式

團購

個性化定製

個性化定製顧名思義,就是由消費者主導,提出自己的需求,由廠商根據消費者的需求定製相應的個性化產品。

參看

參考資料

  1. ^ 電子商業(E-business)電子商務(E-commerce)架构图. [2014-12-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