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b
東南亞科技公司,總部位於新加坡與印尼
Grab(前身為MyTeksi[3])是一間在東南亞地區由馬來西亞華裔成立的提供服務的技術公司和交通網絡公司,總部置於新加坡,由陳炳耀和陳慧玲於2012年在馬來西亞雪蘭莪州八打靈再也創立的流動應用程式。該應用連結乘客和司機,提供載客車輛租賃及即時共乘的分享型經濟服務。乘客可以透過傳送短訊或是使用流動應用程式來預約這些載客的車輛,利用流動應用程式時還可以追蹤車輛的位置。疫情期間兼開始經營外賣、送貨、電子商務等等,成為全方面的生活平台。
GRA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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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abTaxi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 |
公司類型 | 上市公司 |
股票代號 | NASDAQ:GRAB |
成立 | 2012年 馬來西亞 |
創辦人 | |
代表人物 | Anthony Tan 陳炳耀(首席執行長) John Chua (首席財務官) |
總部 | 新加坡 |
業務範圍 | 東南亞:319座城市(2020年9月)[2] |
產業 | 運輸 |
服務 | 租車、共乘、外送、電子錢包 |
網站 | www |
發展
2017年:
- 8月,Grab公司獲得了一筆高達25億美元的G輪融資,披露的投資方有軟銀集團和滴滴出行投資了20億美元,剩下的5億美元則來自於豐田旗下 Next Technology Fund。[4]在東南亞,Grab的最大競爭對手為優步(Uber)及Go-Jek。[5]
- 截至10月26日,Grab的在冊司機數量已超過200萬,而Grab應用程式已被下載到超過6,800萬部流動裝置;搭乘數累計達10億次,日均搭乘350萬次[6],其中全是東南亞地區用戶。
2018年:
- Grab聘請了陸續於雷曼兄弟控股公司(Lehman Brothers)及野村證券(Nomura Holdings)任職的資深金融家John Chua領導財務。
- 3月26日,叫車服務程式優步(Uber)已同意將其印尼、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南亞業務出售予Grab,合併後Uber可望獲得Grab 27.5%的股權。
- 5月28日,Grab推出網上訂餐(外賣)服務Grab Food。[7][8]
- 10月6日軟銀集團再投資5億美元,上一輪Grab的市值估價為110億美元。[9]
2019年:
- 3月,獲軟銀願景基金(Softbank Vision Fund)注資14.6億美元,將Grab市值推高至140億美元。[10]
- 7月29日,軟銀集團行政總裁孫正義表示,將向東南亞網約車公司Grab投資20億美元。同時還將幫助Grab在印尼首都雅加達建立第二總部。[11]
2020年:
- 2月,Grab在新加坡推出了針對醫護人員的GrabCare,首先是為Tan Tock Seng醫院和國家傳染病中心提供24小時服務。 在此之前,有報道稱由於Covid-19情況導致歧視加劇,醫護人員難以乘車。 該服務最終將擴充到其他新加坡醫院。Grab還將其GrabMart(日常必需品交付)和GrabAssistant(按需禮賓服務)服務擴充到更多城市和國家,以滿足對線上食品和雜貨交付日益增長的需求。 為了在疫情爆發期間為其駕駛員和商人夥伴提供支援,Grab承諾提供4000萬美元用於整個東南亞的救災計劃。[12]
2021年:
- 1月,公司的金融服務部門Grab Financial Group從韓國的Hanwha Asset Management籌集了超過3億美元。
- 1月31日,Grab通過債務融資獲得20億美金資金。[12]
使用
- 一開始,用戶必須先從App Store或Google Play等應用商店下載Grab應用程式。[14][15]
- 用戶可以使用手提電話號碼、Google賬號、Facebook賬號等三種方式註冊,建議提供自己的真實姓名、手機號碼、以及電子郵箱地址,用以註冊一個賬號。註冊完畢後即可使用。
業務範圍
截至2018年9月16日,Grab已在以下地區提供服務。[2]
區域 | 國家或地區 | 服務城市 |
東南亞 | 新加坡 | 新加坡 |
馬來西亞 | 西馬:
東馬: 砂拉越: | |
印度尼西亞 | 爪哇:
蘇門答臘: 蘇拉威西: | |
泰國 | 曼谷、芭達亞、清萊、清邁、布吉、烏汶府、坤敬府、呵叻、烏隆他尼、合艾市及宋卡市、素叻府及蘇梅島 | |
越南 | 北越:
南越: | |
菲律賓 | 馬尼拉、宿霧、達沃市、伊洛伊洛市、巴科洛德、碧瑤市、卡加延德奧羅、邦板牙省(聖費爾南多市) | |
緬甸 | 曼德勒、仰光 | |
柬埔寨 | 金邊、暹粒市 |
計費與付款方式
Grab與優步的計費方式與按表收費的出租車不同,一般出租車使用專門的里程表收費,且價格會因在車上的時間而浮動,但GrabCar是定價和直接以距離來計費[16](GrabTaxi、GrabHitch除外)。用戶召車前在輸入出發地點和目的地後即可查詢準確的價格。Grab的付款方式稱為GrabPay,可使用現金、借記卡或信用卡,目前僅支援Visa、萬事達卡、美國運通、JCB、與銀聯卡;而計算費率和收款都由Grab負責,駕駛員並未參與其中。不過,若乘客選擇以現金支付車資,可以付錢給載你到目的地的駕駛員;如果行程中有經過收費站,請記得在車資上加上過路費並同時付給駕駛員(Grab不負責過路費)。
爭議
法律問題
與優步(Uber)一樣,Grab的營業模式在部分地區面臨法律問題和合法性的爭議,其新穎的經營模式在部分地區可能會有非法營運車輛的問題。但Grab業務範圍內的大部分國家已將Grab合法化,如新加坡、馬來西亞、泰國、印度尼西亞、菲律賓等。[17]
參見
註釋
參考資料
- ^ Grab能贏Uber,背後居然是一個富三代的奮鬥史新加坡眼,2018年3月29日
- ^ 2.0 2.1 [1]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Grab
- ^ About U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Grab Malaysia, GrabTaxi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 ^ Grab公司25億美元G輪融資,滴滴和軟銀投了20 億,剩下的5億原來是被豐田投了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鴕鳥創投媒體,2017年8月30日
- ^ Uber was catching up with rivals in Southeast Asia. Now the gap could be widening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Tech in Asia,2017年7月14日
- ^ Grab Celebrates Its 1 Billionth Rid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Grab
- ^ Jon Russell. Grab launches a food delivery service in Southeast Asia. TechCrunch. 2018-05-28 [2018-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1-30) (英語).
- ^ 徐子. Grab外卖业务正式上线,东南亚滴滴和美团或将开始新的战争. 36氪. 2018-05-29 [2018-06-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8-06) (中文(簡體)).
- ^ 傳軟銀再投資Grab約20.7億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星洲網,2018年10月7日
- ^ 獲新金主注資近60億grab市值躍升至572億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中國報,2019年3月6日
- ^ 出行領域再出手 軟銀向Grab投資20億美元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蓋世汽車資訊,2019年7月30日
- ^ 12.0 12.1 12.2 12.3 软银投资的东南亚共享经济及按需外卖龙头:Grab Holdings Inc.(GRAB). 2021-08-11 [2021-08-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5-11).
- ^ From Segambut to New York: Grab celebrates listing milestone. The Edge Markets. 2021-12-02 [2021-12-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2-06).
- ^ "Grab - Android Apps on Google Pla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play.google.com.
- ^ "Grab - Car, Taxi, Bike Booking App on the App Stor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App Store.
- ^ GrabCar Download the Grab App Now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Grab Singapore, GrabTaxi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 ^ Grab Press Archives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Grab Indonesia, GrabTaxi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