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大埔事件

由InternetArchiveBot在話題外部連結已修改上作出的最新留言:6 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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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的引用」

個人為何會花時間更新維基百科『大埔事件』的條目,主要是希望這樣一個引起社會動盪的衝突事件,能被詳實的記載,讓有心了解的社會大眾能得到正確完整的資訊。如此,才能基於正確的資訊來思考,如何避免同樣的事情發生,如何改善現行的制度。可是看看目前參與事件的社運團體,學生,學者,不僅不是想讓事件的前因後果更透明化,反而是發佈片面甚至扭曲的資料誤導大眾,激發抗爭。所做的,不是幫當地民眾解決問題,提出解法。這樣對台灣未來的發展好嗎? 這樣的做法,和 Mike Daisey 的 The Agony and Ecstasy of Steve Jobs假正義之名的作為[1] 有什麼差別?,看看本條目的編輯歷史,早期內容和『鼓動抗爭的文宣』有什差別。學生和學者們如果要涉入社會事件,該本着良心,想如何作為,才可以為社會事件立下解決的典範,而不是高舉正義大旗,以欺騙的手段激發抗爭,而且抗爭集中於固定政黨的執政縣市,對於另一個政黨執政的縣市發生的同樣事件卻視若無睹。而維基也淪為特定人士的操弄工具。各位在維基寫作的人,不痛心嗎? 個人所引用的圖片,被以不同的理由刪除。那些被刪除的圖片,都是公開的資料,也依照維基上傳的版權規範。請不要再以『圖片可以自己畫』,『資料正確不代表可以放』等理由刪除。 如果該以更合適的方式上傳,請指教。「Albert留言2013年10月27日 (日) 09:20 (UTC)回覆

「抗爭中被忽略的事實」此段落的問題

個人認為該段沒有獨立存在的必要,而且大多引用支持強拆的論點,正反意見並未併陳,因此建議合併到「支持徵收或強拆」部分。--大偉留言2013年9月18日 (三) 08:13 (UTC)回覆
(:)回應此篇維基中,提到「抗爭和訴求」段落,都是抗爭者和社運人士的片面說法,完全沒有經過求證的說法論述很多,所以才需要下段「抗爭中忽略的事實」來對比。而提出的是「被忽略的事實」,不是「被忽略的論點」,提出的人事物和數據都有來源根據,和「抗爭和訴求」段落形成對於抗爭的檢視, 而且描述的事實是針對事件中「被忽略的事實」,不是強調支持「強拆」或「徵收」。Albert留言2013年10月3日 (四) 01:55 (UTC)回覆

這幾篇整理應可做為條目編輯參考

  1. 苗栗大埔徵收事件評論與整理PART I
  2. 苗栗大埔徵收事件評論與整理PART II
  3. 苗栗大埔徵收事件評論與整理PART III
  4. 苗栗大埔徵收事件評論與整理PART IV

--Hiaeoupyc留言2013年7月7日 (日) 02:17 (UTC)回覆


上述幾篇整理雖看似說明了另一種聲音,但是立場頗為偏頗,例如PART I中強調抗議的居民是受到康世儒立委影響,卻沒有列出居民受立委影響的明確證據。在PART II中過於強調農地換建地的獲利,暗指不同意戶是為了獲得更多利益,而忽視部分人士希望保有祖傳地的想法。而這幾片文章皆出自facebook「反貪婪、偽善、說謊的『苗栗縣竹南大埔自救會』的網誌」,並且皆出於同一個人的整理*[1](facebook專頁也為其成立)。該人士曾在文章中點名反大埔案者多數非苗栗人,但該人士本身亦未去過大埔*[2](見底部2013/07/15的回覆:「沒實際去過,不過本案看資料就可以證明自救會完敗。」)。因此建議在參考時必須避開該文章立場過於偏頗的部分,亦須避開情緒性的攻擊言詞。 --dollyoshiki留言) 2013年9月4日 (三)

(:)回應其實可以考慮把底下的「外部連結」全數刪除,編輯條目需要引用資料時只要用腳註即可。--大偉留言2013年9月4日 (三) 03:42 (UTC)回覆
(:)回應抗議的居民是受到康世儒立委影響,參考2100全民開講20100712,劉縣長和康委員的對質,另外縣政府也有發新聞稿指責康委員,[2]Albert留言2013年9月17日 (二) 16:36 (UTC)回覆

(:)回應把外部連結全部清除,內文建議各自表述即可,畢竟大埔事件雙方目前為止並沒有交集,貼了一堆外部連結只是突顯各說各話罷了。--大偉留言2013年9月19日 (四) 00:20 (UTC)回覆

關於國科會的澄清稿

國科會有澄清稿提出大埔該徵收區段與竹科無關,所以內文裏竹科擴張的敘述部分可能有需要修正一下。有任何出典可以確定起頭是行政院函件嗎?


我把一些不適合給刪了

個人認為維基百科不是語錄,不應該編寫非關鍵性的話語,所以剛剛已把它刪除。es91213留言) 2013年7月23日 (二) 00:18 (UTC) 後來再去看一遍,圖片跟大埔事件本身的關聯性不強,而網絡方面似乎沒紀錄的必要,所以也已刪除。es91213留言2013年7月23日 (二) 00:31 (UTC)回覆

麻煩編輯者請將資料整理後再編入,不然整個條目會變得很亂....--大偉留言2013年8月28日 (三) 11:14 (UTC)回覆

請以中立立場撰寫

  • 雖然輿論一面倒,但撰寫時不應只以被拆遷戶觀點出發,另一方(其他地主、苗栗縣政府)的意見也應該呈現,請FBI-MAN2說明將贊成拆除方的意見全數刪除原因;另其新增的「苗栗縣竹科擴建計劃解說圖」中竹南科學園區閒置率42%為抗議方援引2010年資料,有當地民眾反映已非現狀,請查證並更新;撰文語氣亦不宜使用情緒性詞語/標號。--PretenderYeh留言2013年8月1日 (四) 07:02 (UTC)回覆

(:)回應(答PretenderYeh-1-)其實我也沒有真的刪除,只是先註解起來,還有很多要查證的事情,所以那些「各說各話」的段落先註解起來,你既然還原了,也沒關係就先放着,以後有時間慢慢整理。 FBI-MAN留言2013年8月2日 (五) 09:17 (UTC)回覆

  • 「…導致「張藥房」屋主彭秀春,所有鍋碗瓢筷、人生所有照片、全家人所有的衣服,通通跟廢棄物一起丟掉…」,但苗栗縣政府公告中說明「在執行拆除過程中,建物內相關物品都先由專業搬家公司包裝後存入貨櫃放置適當場所,全程攝影存證,並指派專人辦理領取作業,在淨空屋內物品後,進行拆除工作。」,兩造說法差異過大,故我將此句刪除。PretenderYeh留言2013年8月2日 (五) 02:57 (UTC)回覆

(:)回應(答PretenderYeh-2-)刪除那句話是呦~~我是不以為然,可是我仔細看公視有話好說節目專訪也,還有網絡上當事人去廢棄物挖東西的照片耶,你要不要也去看看,政府的說法本來就不要太過相信,還是要保持懷疑的態度。(如果你看完覺得可以就還原那句描述,我再過幾天才有時間回頭繼續編輯。)當事人去廢棄物挖東西1當事人去廢棄物挖東西2 FBI-MAN留言2013年8月2日 (五) 09:17 (UTC)回覆

8月18日事件未加入條目

8月18日事件未加入條目,你敢有聽着咱的歌#傳唱有了,請求加入--Jason924tw留言2013年8月24日 (六) 17:21 (UTC)回覆

註釋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大埔事件中的2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6月26日 (一) 17:1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大埔事件中的1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7年8月12日 (六) 20:22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大埔事件中的5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7月6日 (五) 23:55 (UTC)回覆

外部連結已修改

各位維基人:

我剛剛修改了大埔事件中的3個外部連結,請大家仔細檢查我的編輯。如果您有疑問,或者需要讓機械人忽略某個連結甚至整個頁面,請訪問這個簡單的FAQ獲取更多信息。我進行了以下修改:

有關機械人修正錯誤的詳情請參閱FAQ。

祝編安。—InternetArchiveBot (報告軟件缺陷) 2018年8月2日 (四) 08:02 (UTC)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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