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近代大學建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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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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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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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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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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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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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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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 本表所指近代按1840-1949年。
- 本表所指大學為根據中華民國國民政府1929年公佈的《大學組織法》,在文、法、商、理、工、醫、農、師範(教育)八個學院中至少具有三者、且有理學院(或有農、工、醫學院各一個)的高等院校,不含設有兩個學院及以下(如金陵女子文理學院、華南女子文理學院、協和醫學院)、大學組織法頒佈之前已關閉(如德華大學)或稱為大學但不含學院建置的教育機構(如華中雪楓大學)。
- 本表所指建築為按照教育用途新建的建築,含發展為大學後仍沿用的舊式書院、新式學堂,但不含原有其它用途,後臨時改作教育用途的建築(如湄潭浙江大學舊址、汀州廈門大學舊址、城固國立西北聯合大學舊址)。
- 北平師範大學與北平女子師範大學(《大學組織法》頒佈後名為北平大學女子師範學院)合併為新的北平師範大學,包含原京師優級師範學堂和原京師女子師範學堂兩處校址,以前者為正源。
- 標註 國 者全部或部分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標註 省 者全部或部分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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