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Hat600/essay/網運分離

本文為對於鐵路等大型交通基礎設施項目條目分拆、合併問題的看法。

中國大陸的鐵路改革中,有一個詞叫「網運分離」,即線路基礎設施和運輸服務由不同的公司承擔,運輸企業向基礎設施所有企業支付一定的費用。本文把這個詞借用過來,試圖區分鐵路建設和運營中的一些不同概念。這些區分對於道路工程等也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主題的分類

相同或相近的鐵路主題可以區分為如下幾類:

  • 規劃通道:即某一個規劃中設想的鐵路通道。它可能由多條平行的線路組成;也可能可以分為多個段落;甚至可能有一些段落在規劃編寫時已經實施,而在規劃中加以利用。
  • 工程項目:即工程建設項目,大部分情況下它應該具有獨立且完整的資金計劃。有時,同一個工程會因經過不同國家或區劃而分為多個項目。
  • 建成線路:即線路建成後對外公佈的線路名稱。它往往會出現在地圖上。
  • 運輸服務:具體運輸服務的名稱。有一些不同的運輸服務會合併為同一個名稱。

主題間的關係

上述四類主題可以對應完全相同的基礎設施、以及在上述基礎設施上進行的運輸服務,它們可能擁有完全相同的名稱。

而有時這些主題可能發生混合、不對應的情況,舉例來說:

  1. 京滬高速鐵路」的工程中涵蓋在天津市境內向天津西站建設的聯絡線。而建成線路名稱中,這一段聯絡線被歸為「津秦高速線」而非「京滬高速線」。
  2. 北京—石家莊—鄭州—武漢—長沙—廣州—深圳(—香港)的高速鐵路線路在2004年《中長期鐵路網規劃》中為同一個通道。而在建成線路名稱中以廣州為界,分為「京廣高速線」和「廣深港高速線」。
  3. 很多地鐵線路會被分為多個不同工程興建。比如西港島線,實際運輸中為港島線的延長線。
  4. 京濱東北線」(運輸服務)對應的建成線路名稱,自東京站分開,以北為「東北本線」,以南則為「東海道本線」。
  5. 鐵路所有者可以在他願意的時候對建成線路名稱進行重組。如2006年原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重組了一些線路的名稱。

關於條目撰寫的主張

本文的主張如下:

  • 不應一概地要求上述四個概念合併為同一個條目,或者一概地要求它們分立條目。是否合併、分拆,應優先由當地相關條目的主要撰寫者討論決定,而人數不足或無法決定的可提交專題或互助客棧;其主要判斷依據應為來源數量(即可撰寫的內容多少),可撰寫內容越多,越應當考慮分立。
  • 上述四個概念落實到實際線路中無法對應時,分立可能是比較有說服力的。——但這不代表實際線路中可以對應時,就不應分立。
  • 分立後,可能出現一些主題符合關注度要求、另一些不符合的情況。此時應儘可能合併、或保留紅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