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丹国
丹丹国(Tendong),唐朝称呾呾洲、旦旦、单单,或误为日亘。古代南海地名。始见于中国 《梁书》卷三,《隋书》卷八二,《通典》卷一八八,《文献通考》卷三三二。在今包括马来西亚吉兰丹州在内的马来半岛中部一带,一说在今马来西亚马来亚东南岸的天定,一说在今新加坡附近。
唐会要作旦旦
丹丹国崇信佛教。先后遣使至南朝梁、南朝陈及唐朝朝献。南朝梁武帝中大通二年(530年)、大同元年(535年)二月[1]曾遣使梁朝,献牙像、塔及金、银、琉璃、火齐珠、吉贝、杂宝、香药等。陈宣帝太建三年(571年)五月及十月、太建十三年十月[2]及陈后主至德三年(585年)十月[3]又屡次遣使来中国,建立友好关系,7世纪又多次遣使与中国通好。[4]
延伸阅读
- 许云樵《丹丹考》
- 陆佳容,谢方《古代南海地名汇释》第1060页TENDONG 条
[编]
参考文献
- 《古代南海地名汇释》
- ^ 《梁书》卷3:二月……辛丑,高丽国、丹丹国各遣使献方物。
- ^ 《陈书》卷5:五月戊申,太白昼见。辛亥,辽东、新罗、丹丹、天竺、盘盘等国并遣使献方物。……冬十月……己亥,丹丹国遣使献方物。……冬十月……壬寅,丹丹国遣使献方物。
- ^ 《陈书》卷6:冬十月己丑,丹丹国遣使献方物。
- ^ 《梁书》卷3:“中大通三年六月丹丹国遣使献方物”。
《梁书·南海诸国列传》:“丹丹国,中大通二年,其王遣使奉表……谨奉送牙像及塔各二躯,并献火齐珠、古贝、杂香药等。”
《隋书·卷82·南蛮列传》:“婆利国,自交阯浮海,南过赤土、丹丹,乃至其国”。
《新唐书·卷222·南蛮传下》:“单单,在振州东南,多罗磨之西,亦有州县。”
《册府元龟》卷970
《玉海》卷153
《续通典》卷148
《续通志》卷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