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芝英
生平
出生于清末秀才家庭。父亲任月坡曾参加同盟会,做过山会官立小学堂堂长。
7岁入秋瑾创办的私立明道女子学堂。1922年入绍兴县立女子师范学校。毕业后在绍兴县立女子师范学校附小(后更名为县立第三小学,秋瑾镇国民中心学校)担任教师,1928年任校长。[2]
1921年加入浙江女界联合会,[3]浙江省妇女协会,任绍兴县妇女会理事。
抗战时期,参与创立绍兴县立简易师范学校。曾于1939年获到绍兴视察抗战的中共领导人周恩来的鼓励。抗战胜利后,继续担任秋瑾镇国民中心学校(后改名简师附小)校长。[2]
1948年作为绍兴县代表参加第一届国民大会,提出《请中央重视国民教育并大量拨补各县市国民教育经费以利推行案》(第780号),签署《普设公教人员子弟教养所或托儿所以轻其负担而增工作效能案》(第121号),《明定国是挽救危局实行非常方略使民众认清敌人是谁走上民众剿匪途径达成戡乱必胜案》(第171号)。[4]
1949年,与中共接触,参与组建绍兴县临时救济委员会,维护过渡时期社会秩序。与县长王文熊谈判,劝其投靠中共政权。[5]
1950年代初,在萧山麻纺厂工作,1953年后,因“历史问题”被关押判刑,1958年病逝。1983年得到“国民党投诚人员”待遇。[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