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廷珮(1546年—1598年),字长德,号泰和,陕西宁夏卫籍,明朝政治人物,万历丙戌进士。累官都给事中。

侯廷珮
大明刑科都给事中
籍贯陕西宁夏卫籍
字号字长德,号泰和
出生嘉靖二十五年丙午三月十二日寅时
逝世万历二十六年戊戌二月十九日申时[1]
配偶孟孺人
亲属(子)侯唐、侯应
出身
  • 万历四年丙子科六十名举人
  • 万历十四年丙戌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丙子陕西乡试第六十名,万历十四年(1586年),侯廷珮登丙戌科会试三百四十名,第三甲第一百七名进士[2][3]。都察院观政,被选为四川犍为县知县,调任山西阳曲县知县。万历二十年(1592年),考选兵科给事中[4]。历迁户科右、工科左,持节册封华阴王。二十二年十二月升刑科都给事中[5]

家族

其先为应天府上元县人,本姓金,高祖金一林,为安塞王教授,一林生子金继,由此定居宁夏。金继之子金源,改为侯姓。曾祖父侯继因;祖父侯源,曾任寿官;父亲侯完,号杞园。母陈氏[6]。弟侯廷玉,生员。

参考文献

  1. ^ 《明代文林郎刑科都给事中侯廷珮墓志铭考释》
  2.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3.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4.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五十三》:万历二十年十月○庚戌 吏部题考选得推官等官堪授给事中一十四员:杨廷兰、朱爵,吏科;赵完璧、吴应明、项应祥,户科;王嘉谟、王佐,礼科;侯廷佩、刘道亨,兵科;卢明诹、王如坚,刑科;曹大成,工科;张文华,南京礼科;卢大中,南京兵科。又会同都察院考选得中书舍人等官堪授各道御史共二十四员:刘曰梧、李楠,浙江道;姚思仁、杨宏科,江西道;吴崇礼、方大美,福建道;薛继茂、吴弘济,湖广道;王立贤、崔邦亮,河南道;李炳、李日茂,山西道;毛寿南、宋兴祖,陕西道;谢朝佐,四川道;蔡思穆、曹学程,广东道;萧重望,云南道;徐元正、江环,贵州道;柳佐,南京浙江道;萧如松,南京陕西道;陈敦临,南京广西道;叚尚绣,南京贵州道。俱奉旨准授。
  5. ^ 《万历野获编·卷六》:方霍文炳并职事起,上以兵科不纠,尽行谪逐。既又以两京科道,不行纠举,凡先后掌印者,俱降外,寻又俱为民。时有刑科都给事中侯廷珮者,于(张)诚初败,极数诚罪状,谓近旨处分尚轻。时诚仅革任闲住,上为改降南京,亦未有籍产之令。用廷珮言,始尽行抄没。上仍诘责廷珮云:“张诚巨奸,尔等如何先无一言之忠?今已发露,方行参劾,其于触奸指佞之责何在?姑不究。”盖圣主行其言,而已薄其人矣。时,刑科给事徐成楚者,与侯同籍,素不睦,遂指成楚他疏内慎刑一语,专为救张诚,以激上怒。成楚谓臣疏并无张诚字面,廷珮以此陷臣,自为容悦计,且诚阴事,上自发之,廷珮即百喙何益。上皆不问。按往日张鲸之逐,言路弹章山带积,至内旨严罪张诚,事后助焰者,则仅廷珮一人而已。且波及同官同年,以泄私忿,尤为一时所骇云。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万历丙戌科进士同年总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