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馨
党馨(1534年—1592年),字季芳,号兰窗,晚号忠菴,山东青州府益都县人,军籍,明朝政治人物。
党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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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宁夏巡抚 | |
籍贯 | 山东青州府益都县 |
字号 | 字季芳 |
出生 | 九月十九日 山东益都县 |
逝世 | 万历二十年(1592年) 宁夏 |
配偶 | 娶宋氏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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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山东乡试第十名举人。隆庆二年(1568年)第三甲第一百五十一名进士[1][2]。授山西襄垣县知县[3],历升徽州府同知、延安府知府,万历十一年(1583年)正月升陕西副使,十四年正月升本省右参政,晋按察使,十七年二月升湖广右布政使,五月留任陕西,以新衔兼按察司副使整饬固原兵备,进左布政,十二月升官至右佥都御史、宁夏巡抚。宁夏副将哱拜叛乱,党馨被杀[4]。
家族
曾祖父党庆;祖父党逵;父党玹。嫡母苏氏;生母李氏。具庆下[5]。
参考文献
-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 ^ 《重修襄垣县志·卷之二》:隆庆时 党馨,山东益都进士。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二百四十六》:万历二十年三月,宁夏镇四营官军家丁围杀巡抚党馨,副使石继芳数其侵克残暴二十事,并杀卫官李承恩、供应官陈汉于市,放狱囚,毁文卷,镇守总兵张维忠以闻。 上谓边军穷苦,抚臣等不加体恤,维忠不能伸理禁戢,当逮治,念其素颇廉爱,姑降职戴罪,抚处事定,所司议奏。
-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隆庆二年戊辰科登科录》
相关条目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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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刘秉礼 |
明朝徽州府同知 1571年-1575年 |
继任: 丁应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