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江(?—?),江苏江宁籍,江西安福人,明朝政治人物,榜眼及第。
永乐十五年(1418年),登应天府乡试中举。次年,登戊戌科进士一甲第二名(榜眼),授翰林院编修,之后累升至翰林院修撰。后因厌倦官场,以侍老为由,请求改任地方。后命为九江府教授,之后改王府长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