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贤权(1915年9月27日—1992年6月15日)[1],男,江西吉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中共第九届、十届中央委员。

生平

1929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次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历任干事、政治指导员,卫生队长兼政治指导员,师卫生部政治委员、敌工科干事、民运科长、民运部长兼统战部长。1940年6月,任山东军区冀鲁边军区政治部主任。1942年12月,任晋冀鲁豫西军区决死第三纵队第一军分区司令员。1944年,任渤海军区第三军分区司令员。次年8月,任山东军区警备第六旅旅长。1947年7月,任东北军主联军第一纵队第三师政治委员。[2]1954年海南军区第一副司令员,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3]。1967年8月至1977年2月任青海省革命委员会主任。1971年3月至1977年2月任中共青海省委第一书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青海事务的第六任领导人,接替杨植霖,专责管理青海地区。1969年出任中央军委委员。1975年4月至1977年12月任济南军区副司令员、军区党委常委(1975年8月起)。1977年12月至1982年6月任济南军区顾问。1988年获二级红星勋章。

参考文献

  1. ^ 《开国将帅》. 汤少云主编;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科学院军事百科部编 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2005 第383页. 
  2. ^ 青海百科大辞典. 1994. 
  3. ^ 《中国人民解放军将帅名录 第2卷 第3版》. 《星火燎原》编辑部编 北京:解放军出版社 2006 第306页. 
  中国共产党职务
前任:
杨植霖
中国共产党青海省委员会书记
1967年8月-1977年2月
继任:
谭启龙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前任:
王昭
青海省人民委员会省长
青海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1967年11月-1977年2月
继任:
谭启龙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职务  
前任:
江拥辉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十八军军长
1957年9月-1960年5月
继任:
邓岳
前任:
吕正操
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政治委员
1968年9月-1969年5月
继任:
宋维栻
前任:
张翼翔
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兵司令员
1969年5月-1975年4月
继任:
吴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