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兴(1879年—?)培之满族爱新觉罗氏盛京将军管辖区奉天府承德县人,奉系满洲国军事将领、政治人物。

满洲国时期的吉兴

生平

 
北洋政府时期的吉兴

吉兴早年留学日本,自陆军士官学校第8期炮兵科毕业。1911年归国后,成为陆军第20镇(驻新民县)见习军官。1912年任炮兵中尉。1913年任奉天省都督署军政厅编制科一等科员、代理科长,补陆军炮兵上尉,当年晋升炮兵少校。1914年至1915年,在奉天镇安上将军公署军务课一等课员,补陆军炮兵中校。1916年(民国5年),任安东鸭浑两江水上警察厅厅长。1917年任奉军总司令部参谋处中校参谋兼第27师参谋长,补陆军炮兵上校。1918任北京奉军总司令部参谋处长兼第27师参谋长。1919年至1920年(民国9年),任黑龙江省炮兵团团长。1921年,任吉林省督军公署参议长,补陆军少将,兼省长公署参议。1924年(民国13年),任东北陆军第13旅旅长兼延吉镇守使,1928年补陆军中将。辖朱榕王树棠梁泮三个团。1931年(民国20年),任延吉警备司令[1][2][3]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吉兴追随熙洽支持关东军。1932年(大同元年)3月,满洲国成立,吉兴被任命为吉林省全省警备司令官。1934年(康德元年)7月,吉林全省警备司令部改为第2军管区,任司令官,获授陆军上将位。1941年(康德8年)3月,接替张海鹏任侍从武官处武官长。1944年(康德11年)4月,任尚书府大臣[1][4]

1945年满洲国灭亡后,吉兴被苏联红军逮捕,押往苏联。1950年7月31日,吉兴被引渡回中国大陆,收监于抚顺战犯管理所。1964年12月28日,吉兴成为第五批获特赦的战犯人员[5]

注释

  1. ^ 1.0 1.1 徐主编(2007)、306页。
  2. ^ 王等主编(1996)、344-345页。
  3. ^ 外务省情报部(1928)、791页。
  4. ^ 王等主编(1996)、345页。
  5. ^ 徐远举(2009)

参考文献

   满洲国
前任:
袁金铠
尚书府大臣
1944年4月 - 1945年8月
继任:
(废止)